[风姿物语 / www.cmfu.com 起点中文网作品全文阅读 PDA版]   设定 人物介绍   (起8F点8F中8F文8F网更新时间:2003-4-21 12:04:00  本章字数:723)   人物介绍   兰斯洛:故事主角,胆大粗犷,闯荡江湖中。   花次郎:与兰斯洛结伴的队友,孤傲冷僻,剑术精绝。   源五郎:自称白鹿洞门徒的神秘男子,外表酷似女性。   天地有雪:追随兰斯洛的雪特人,专事奉承的马屁王。   石存忠:石字世家十三太保之首。   石存和:石字世家十三太保之七,擅长使毒、操蛇。   石存悌:石字世家十三太保之九。   未出场人物介绍   莉雅:故事女主角,机巧聪颖,现为雷因斯.蒂伦女王。   白无忌:莉雅二哥,风流自赏,雷因斯出名浪荡子。   苍月枫:女剑手,与莉雅、兰斯洛交好。   紫钰:龙族族长,陆游关门女弟子,与兰斯洛有一段情缘。   周公瑾:陆游二弟子,艾尔铁诺第二军团长,武功极强。   华扁鹊:出身大雪山,善于医术,怪女人。   皇太极:三贤者之“日贤者”,殁于阿朗巴特山。   陆游:三贤者之“月贤者”,三大神剑之首,闭关于白鹿洞。   卡达尔:三贤者之“星贤者”,殁于日本之役。   铁木真:大魔神王,殁于九州大战。   胤祯:现任大魔神王,于魔界疗伤中。   石崇:石字世家主人,艾尔铁诺第一军团长,国王宠臣。   陶潜:陆游三弟子,现任白鹿洞掌门,个性严谨。   王羲之:陆游四弟子,刀剑双绝,现居耶路撒冷。   李煜:陆游五弟子,天才剑手,现与师门反目。   旭烈兀:陆游六弟子,麦第奇家主人,艾尔铁诺第三军团长。   山中老人:三大神剑之一,居于大雪山,操控暗杀组织。   天草四郎:三大神剑之一,天位强者,居于日本。   好书尽在www.cmfu.com   设定 人物设定   (起8I点8I中8I文8I网更新时间:2003-4-21 12:04:00  本章字数:10030)   九天御使   如   姓名:潘朵拉·苍月·塔莲(千叶朵也)   身高:170   使用武器:超特大小提琴   嗜好:编舞、作曲、早晨裸泳、午间裸睡   骑士团编号:隐流苍月10号   职务:雷因斯·蒂伦情报总监、兰斯洛王直属第六亲卫队统领   简介:   千叶流驻风之大陆三位负责人之一,七大宗门之“青楼”当家主,平时是香格里拉“天香苑”老板娘,专做娼妇买卖,明艳英媚,能歌善舞,颠倒众生,属于妖姬型的绝代美人。   虽是女儿身,英气不输男子汉,胸中藏有逐鹿天下的壮志,为人别具慧眼,当兰斯洛王经过香格里拉时,主动献身,想借此迷惑兰斯洛,行动失败后,发觉这个男人具有一统天下的气魄,决定辅佐他成就霸业,在“我是女人”大作战中,显示出雄厚的实力,后来成为兰斯洛一方的情报负责人。   对于情报分析、整理的能力,无人能及,兰斯洛王的军队,在人间、魔界都能屡建奇功,潘朵拉的情报提供,是一大幕后功臣,居功甚伟。   身为舞娘,她的音乐才华极高,是大陆上极罕见的魔曲家。   流连于花国之间,用自己的艳丽美色、丰腴肉体当作武器,拜倒于其裙下的男人不计其数,但洗去铅华后,却出人意料地,有张清秀佳人的脸蛋,是个把工作、私生活分的极清楚的女子。   对兰斯洛,她保持着纯公事的态度,但在私底下,也存在着某种若有若无的情愫。   是   姓名:苍月枫   身高:168   使用武器:ABS系列特薄扁剑改装版“追日”   嗜好:烹饪、看言情小说、折风车   骑士团编号:隐流苍月5号   职务:兰斯洛王直属第一亲卫队统领   简介:   银河篇完结后,于千里长征之役,埋葬了妹妹,重回兰斯洛身边。兰斯洛继位后,奉命编组第一亲卫队,成了大陆上首屈一指的忍者集团。   不知是否因为“第一眼”精神控制的残存,始终以侍奉主人的心情,随侍兰斯洛左右,不管是怎样的命令,无分善恶,都忠实的执行。遇到危险,总奋不顾身的打前锋,当挡箭牌,终其一生,未有改变。   所有的敌对者,称其为“兰斯洛王的101忠狗”,却也不得不承认,“要除兰斯洛王,先杀苍月枫”的事实,兰斯洛王亦有感叹,“不管我变得怎样,会永远跟着我的,只有枫儿了”,而唯一能令这句话改变的,仅有苍月草而已。   一身武功,出自山中老人门下,复得东方家真传,与华扁鹊分走火、冰,是大陆上最顶尖的杀手,令邻近诸国闻名丧胆。基于悲伤的过去,后半生始终采取自我封闭的心态,沉默寡言,常常独自在天花板上发呆,超级冰山大美人。   与织田香类似,有折纸的嗜好,除此之外,深受小草熏陶,是言情小说的爱好者。当这个嗜好为人所知时,苍月骑士团为之愣然。   畜   姓名:苍月泉樱(紫钰)   身高:169   使用武器:古剑“龙泉”、隆基弩斯之枪(隆基弩斯之枪,极耗真元,难得使用,平时改用一般精铁朱枪)   嗜好:阅读、奕棋、茗茶   骑士团编号:隐流苍月4号   职务:飞龙骑士团团长、兰斯洛王直属第三亲卫队统领   简介:   病体痊愈后,率领飞龙骑士团,辅佐艾尔铁诺帝国,奉令剿灭以兰斯洛为首的四十大盗,激战后,兰斯洛被远逐他国,手下死伤殆尽,两人自此结下深仇,幷在往后长期为敌。   兰斯洛王继位,日本攻略战结束后,紫钰自请突袭王城,殂杀兰斯洛王,却为一众高手所阻,陷入机关,全军覆没,本人被擒,遭受诸多凌辱。   几番波折,兰斯洛、紫钰回复记忆,执手一笑,尽释前嫌。   紫钰改名泉樱,出任帝国宰相,掌握重兵,将其卓越才能,完全展现,同时,编组第三亲卫队,成为亲卫队长。   身兼龙族、白鹿洞两家之长,武功高绝,智勇双全,是名不让须眉的女子,隐流苍月中,仅有织田香能稳居其上位,足见实力精强,而在统帅、决策方面的能力,远在前者之上,是斯菲尔伦多仅次于苍月草的智囊。   个性坚强,文静、好礼的外表下,有着火热的内心,欲尽一己之能,纵横于天下,征战时,决不躲在幕后,跟随兰斯洛转战八方,骋驰于烽火之中,为风姿战国史,增了光彩辉煌的一页。   生   姓名:苍月香(织田香姬)   身高:149   使用武器:菊一文字(不知火)   嗜好:童玩、电玩、折纸鹤   骑士团编号:隐流苍月3号   职务:兰斯洛王直属第二亲卫队统领、铁血骑团司令官   简介:   兰斯洛身边的第一高手。魔种孕育成胎,是由高密度的气,所化成的生物,初生时本无意识,卡达尔助其开启天心,得以成人,吸收了卡达尔、信长的功力,尚在襁褓之中,便已身为天位高手。   长大后,天份极为惊人,所有技巧一看便会,修习勾玉中的武学,年轻一辈几乎无人能敌。为了报答养父,率人组成新撰组,防守京都治安,守护动荡的日本,折在她手下的中外高手,不计其数。   日本攻略战爆发,兰斯洛王策动不满份子,意于京都兵变,却给织田香破坏,史称“池田屋事件”,两人发生剧斗,兰斯洛给杀成重伤,拖命而逃。   兰斯洛取得天丛云剑后,广调人手,重新再战,合兰斯洛、源五郎、妮儿、华扁鹊、玉签风华众人之力,将之挫败,适逢养父过世,织田香无意愿再战,宣布投降,以保障日本的安定为条件,嫁予兰斯洛王和亲。   而后,东北方魔族边境,纷争渐多,魔族重入人间之势日显,自请外调,组成“铁血骑团”,镇守北疆,成了令魔族闻风丧胆的恐怖人物。   生命本质与人类大异,是没有性别的中性体,可随自己的意愿,自由变幻身体(男性体:冲田宗次郎,女性体:织田香),灵觉特别强,在想法上,也有些特异独行。   饱经烽火的考验,织田香拥有多种面目,平时的她,显的天真可爱,喜爱与孩子们一起玩耍,纯洁的笑容,让人无法想象,这女孩会在战场上,动辄斩杀敌人过千,毫不手软。   对于自己生存的目的,感到迷惑,虽然与每个人都很亲昵,但心灵却始终保持孤独,只能在战场上找到自我,是风姿中的一大怪人。   愿   姓名:苍月若苹(若苹·洛克里斯)   身高:159   使用武器:浑沌火弩、ABS系列特薄扁剑改装版“羽童”   嗜好:展开翅膀,半空翱翔   骑士团编号:隐流苍月7号   职务:兰斯洛王直属第四亲卫队统领   简介:   精灵与人类的混血,与华扁鹊不同,是相当高贵的翼人族精灵,自“月亮篇”后,回到村子里,和妹妹相认,与族人一起生活,以其精湛的弓箭技巧、魔法力,扬名于谢伍德森林。   自由都市攻略战爆发,面对耶路撒冷的坚实防壁,兰斯洛王御驾亲征,为了遵守祖上的承诺,若苹与妹妹协助防守,联手以“永恒之光印”,将兰斯洛封印于异次元。   得到苍月草解救,脱离异次元的兰斯洛,暴跳如雷,以各个击破之法,生擒两姊妹,百般凌辱。   有鉴于姊妹俩联合,“永恒之光印”无人能敌,兰斯洛遂采华扁鹊之提案,以希腊神话中,命运三女巫的方式,予以处理,幷将之分开监禁,相互要胁。顾虑妹妹的安全,若苹投降于兰斯洛,朝兰斯洛的允诺“强者代表一切,只要你能赢过我,就还你自由”而努力。   此后,若苹以亲卫队统领的身分,四处转战,为了保护妹妹,豁尽了心力,直至最终。   由于年幼时的经历,若苹在九天御使中的的实力,颇为高强,高超的弓箭神技,为兰斯洛王暗中铲除了不少敌人,因为终日奔走于烽火之中,雪白羽翼染成血红,被尊称为“兰斯洛王的红色天使”。   自从归入兰斯洛阵营之后,很少有露出笑容的机会,尽管部属们对之敬仰、爱慕,但若苹却感到困惑,因为对她而言,这些人都该是敌人,这样的矛盾,让她无法在人事间取得平衡,只有封闭住自我,专心于武道,祈求有朝一日,能够胜过兰斯洛,将妹妹救出。   对于自己的处境,厌恶至极,却又顾忌被充作人质的妹妹,而不得不压下深仇大恨,为仇人卖命,是“风姿”的悲剧角色。   最喜欢的事,就是独自展开翅膀,在空中翱翔,或许,这是唯一可以令她生出“得到自由”感觉的消遣吧!   姓名:苍月翎雪(翎雪·洛克里斯)   身高:159   使用武器:XYZ系列魔弹枪改装版   嗜好:种植花草、养小动物   骑士团编号:隐流苍月11号   职务:兰斯洛王直属第五亲卫队统领   简介:   若苹的双胞胎妹妹,自幼体弱多病,在族人的呵护中长大,是朵惹人怜爱的纤弱花朵。个性纯真善良,对事物的反应很敏锐,心思细密,加上天生的优美歌喉,倘若终生隐居山中,会是个喜爱捕风纺月,充满艺术气息的典雅女孩。   与姊姊的外刚内和不同,在看似怯懦的容颜下,有着坚强的性格,恍若危崖边的小花,坚韧忍冬,时有惊人之举,与玉签风华、爱因斯坦,互为好友。   在被当作人质的时间里,逐渐为兰斯洛王身为天下人的大气概所倾倒,继而真心相恋,无可自拔,兰斯洛亦视之若掌中珍宝,疼爱非凡,以聆听翎雪的歌声为乐,被人称为“兰斯洛王的金丝雀”,属于“风姿”中,一笔难算的胡涂烂帐。   在太古魔道上,天份惊人,成为爱因斯坦的绝妙帮手,对于日后苍月骑士团的种种,有着极大的贡献。   p.s希腊神话中,命运三女巫,仅有一只眼睛,三人轮流使用。   华扁鹊的提案,是将姊妹俩的翅膀、四肢,尽皆斩断,一副肢体封印密藏,一副以特殊魔法炼制后,姊妹俩轮流换用。   使用之人,必须外出征战,亡命沙场,无行动力者,留于王都密牢软禁,作为人质,姊妹二人不得相见,以策安全。   姑且不论后来的翎雪,这样的措施,对于若苹来说,无疑是很残忍的。   发   姓名:苍月草(莉雅·迪斯·拉普他·苍月)   身高:163   嗜好:美食鉴赏、送别人锦囊   骑士团编号:隐流苍月16号   职务:兰斯洛王直属幕僚总监   简介:   兰斯洛的结发妻。巧妙设计了种种局势,当兰斯洛流亡至雷因斯·蒂伦时,与之成婚,让国予夫婿,新婚不久,便因旧伤发作而去逝。   此后,以灵体型态出现,化名苍月草,担任夫君的随侍秘书,管理一切大小政事。令人叹为观止的智略,在军政财经上,都得到充份的发挥,是兰斯洛王治世的最大功臣,“第一智囊”之名,成为风之大陆不朽传奇。   天赋异能,使之成为近乎“不败”的存在,无论是逐鹿天下,亦或是魔界争霸,“兰斯洛王的百宝箱”始终在幕前幕后活蹦乱跳,为夫君竭尽心力。   完全成长的小草,娇艳的美貌,更添几许妩媚风情,成熟大胆,是个令人为之眼前一亮的小女人,对于兰斯洛的多产政策,抱持着“自古英雄本好色”的放任态度。终其一生,兰斯洛对之敬爱有加,亦赢得所有妻妾尊敬,稳坐正妻之位。   菩   姓名:苍月风华(玉签风华)   身高:169   使用武器:巧鹊丝   嗜好:听音乐、刺绣、做针线活   骑士团编号:隐流苍月13号   简介:   号称九天御史中最具妇德的女子,秀美无双的容颜,优美端庄的举止,落落大方,细心体贴,是最理想的贤妻类型。   身为本代西王母,身怀绝世医术,旅行于民间,活人无数。   自相逢之日起,自由都市攻略战、北门天关会战…一直与兰斯洛牵扯不清,抱持着希望感化兰斯洛的想法,与之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,却在不断的交心中,为兰斯洛的特质所吸引,同时,也对自身所谓的正义,感到怀疑,终于在一夜之缘后,不告而别,想去确认自己的心。   在日本攻略战时,与设计猎杀八歧大蛇的兰斯洛王重遇,而后归于其下。超卓的医术、高强的圣光系法术,一直到魔族争霸篇,依旧帮了许多大忙。   自幼两眼失明,在族人的抚养下成长,一出生便享有了无比尊荣的身分,在九天御使里,她所受到的束缚最多。立志以普渡众生为己任,对于所谓的恶人,幷非怀着格杀勿论的作法,而是抱以无限的慈悲,希望能予以感化。   在与兰斯洛的相处中,渐渐发觉,所谓的正道之士,往往是动乱的根源,戴着虚伪的假面具,在高颂道义的歌声下,作出种种恶行。   对自身所抱持的正义,因而感到迷惘,最后决心挣脱一切,勇于为自己的生命而奋斗。斩杀八歧大蛇后,取其八处元灵做移植,双目复明,成为了当世第一的光明系祭司,亦成了仅见的操眼师。   个性娴静,是个集温雅、温柔、温馨于一身的女子。不喜欢与闲杂人接触,嫁予兰斯洛王后,独居恶魔塔塔顶,静悟清修,以其无与伦比的法力,封印住恶魔塔的罪犯。   世人不知真相,多所妄言,均以为西王母遭兰斯洛王囚于恶魔塔。   提   姓名:华扁鹊   身高:176   使用武器:华佗针、名刀“樱吹雪”   嗜好:炼药、烹饪、魔法测试、人体实验、顺手牵羊   骑士团编号:隐流苍月8号   职务:暗黑研究院院长、兰斯洛王直属第一亲卫队副统领   简介:   前一刻让人为之捧腹;后一刻让人口吐白沫,教人笑不出来的大笑话,不管身处何地,都保持着让敌方我方,俱为之头痛欲裂的怪僻个性,华扁鹊大夫。   身为人与树精灵的混血,一出生便饱受歧视。六岁,离家流浪,顺手带走族中秘传“青囊书”,为躲避追捕,投身大雪山,被山中老人看上,收为秘密弟子;二十二岁,对生活感到不耐,再度流浪,临行前,盗走“冰魄冥爪”秘籍,令某名“老乌龟”暴跳如雷;为躲避追杀,游学魔界,修习暗黑魔道,三年有成。   重复着这样的过程,生命对她而言,似乎仅是不停地漂泊,当兰斯洛王自组骑士团时,对旅行感到厌倦的她,暂栖兰斯洛王麾下,奉令创设暗黑研究院,担任院长,负责种种研究工作。   服膺“实力即是一切,弱者淘汰”的原则,华扁鹊仅追随绝对的强者,对于全族覆灭的血仇,虽非无动于衷,却没有积极报仇的意愿,因为覆亡的原由,来自于族人的软弱无能。   “魔导师是正业,杀手是副业,大夫是打工”,以这样的大原则,醉心于研究工作,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,犹在爱因斯坦之上。曾为了调查兰斯洛性欲过剩的因由,闹的王城鸡飞狗跳,连有着“极恶暴君”之号的兰斯洛王,亦心有余悸的对之评语:“让男人再起不能的恐怖角色。”   个性古怪冷僻,没有小心眼,却有仇必报;虽非残忍好杀,但丧生于手下的生命,却不计其数,对每件事都保持着令人心悸的冷淡态度,在某些人眼中,这女子甚至比大魔神王还要可怕。   也因此,暗黑研究院的院生,罹患神经衰弱、胃痛的比例,高居稷下学院之冠。   心   姓名:爱因斯坦·苍月(爱菱)   身高:136→185(与T1000合体后,长高近50公分)   使用武器:双蛇手杖   嗜好:发明、收集帽子、火药试爆   骑士团编号:隐流苍月15号   职务:太古魔道研究院院长、兰斯洛王直属第五亲卫队副统领   简介:   魔界名匠隆·贝多芬之女。才华虽高,却因身为女儿身,而不受父亲肯定,而未得其真传。十六岁愤而离家,想闯出一片天地,适逢兰斯洛王组苍月骑士团,投身于其麾下。   起初不受重视,一度失意他去,后为苍月草所发掘,亲自月下追回,奉令创设太古魔道研究院,担任院长。后来与父亲最后的作品,超生化人T1000合体,成为九天御使的一大战力。   个性天真可爱,记性不好,时常丢三落四,是个淘气的小迷糊,在太古魔道上,有着过人的天份,屡屡创出新的发明,本身亦属第一流的创师,兰斯洛一方的武器打造、修复,新式光束刀剑的改装、设计,多出自其手。   由于生性迷糊,发明对象常常少根筋,捅搂子的机会非常高,轰的王城天翻地覆。标榜的名言“三分钟内一定做好,但一刻钟内必定出问题”,与某位打工大夫,幷称为稷下学园两大杀手,与之有别的是,太古魔道研究院的院生,因为意外爆炸、离奇中毒而入院的比例,高居全学园之冠。   其余的人物   姓名:兰斯洛   身高:177   使用武器:妖刀“村雨”(日本攻略战后,改用天丛云之剑)   嗜好:为事物命名、掠夺、制作人   骑士团编号:苍月骑士团统领   职务:雷因斯·蒂伦皇帝   简介:   银河篇后,成立四十大盗,肆虐于艾尔铁诺东北方,后为紫钰剿灭,流奔至雷因斯·蒂伦,鬼使神差下,与莉雅完婚,继任王位,是为兰斯洛王。   此后,组成苍月骑士团,以绝代霸主之姿,与临边各国,或战或和,纷扰不休,开始了一统天下的漫长旅程。   个性偏走极端,修习天魔功后,更是偏激。对于所爱的伙伴,照顾有加,亦对所有的敌人,采取绝对的血腥报复,快意恩仇,恐怖的角色。   由于铁木真的遗产,得以减低天魔经的诅咒,终至突破,然而残余的后遗症,偶尔魔气上冲,不能自制,继位当天,便因此胡乱发言,导致七省联军一齐叛变。平时因为身边的诸多贤臣,补救得当,使种种暴行,得以成闹剧收场,也因此,包括莉雅、白无忌、源五郎…在内,成日高喊“我为什幺会嫁给这种人”、“生无可恋”、“把绳子拿来,拙者要去上吊”之类的魇语。   在大陆诸国的眼中,兰斯洛王是无可比拟的霸主,却幷非是个好君王,虽然距离暴政稍远,但因其发动战争、肆意掠夺,而造成的人民死伤,流离失所,数以百万计,若非身边的贤臣良将,全心辅佐,成日收烂摊子,所谓兰斯洛王的治世,就是血流成河的恐怖统治了。   姓名:天野源五郎   身高:173   使用武器:古剑“青丝”   嗜好:唱情歌、做情诗、写情书   骑士团编号:苍月骑士团18号   职务:五色旗附属参谋部,首席参谋   简介:   享有“天才军师”之誉的名将。女孩子气的纤弱外貌、温和的笑容之下,蕴藏着深不可测的实力,面对任何困难,都能轻松化解,彷佛找不到不会的东西。   在漫长的日子里,似乎拥有多种骇人的身分,不知真假。   “有时候是陆游的大弟子,有时候是卡达尔的唯一传人,有时候是继承铁木真理想的追随者,不过我的真实身分,是一个沉浸爱河的男人。”外界传言甚多,不过,他本人是这样宣称的。   为了追求妮儿,加入兰斯洛的阵营,尽管一天到晚吃闭门羹,却秉持着爱的毅力,未敢稍有懈怠,最常挂在嘴上的两句名言,“我是为了遇见你而生存的”、“我的世界,是以妮儿小姐为中心而旋转的”。   姓名:山本五十六(西优洁兰·妮)   身高:153   使用武器:ABS系列双管光刀改装版“夜牙”(初时使用光刀,日本攻略战结束后,改用妖刀村雨)   嗜好:沐浴、打架、唠叨、践踏源五郎   骑士团编号:苍月骑士团3号   职务:五色旗指挥司令官、北门天关驻留司令官   简介:   超级无敌宇宙霹雳大美女(本人称)。担心着自身美貌与否、胸部大小、皮肤光泽的标准青春期少女,由于生长在盗匪窝,相当男孩子气,活泼而有朝气,举止大方,脾气与兄长一脉相承,暴躁易怒,又是个超级醋坛。   对于被兄长取了这个怪名字,非常不悦,却没有积极改正的念头,在许多方面而言,是少数几个可以对兰斯洛的胡作非为,产生抑制作用的人。   兄长登基之后,奉令驻守北门天关,统领五色旗,出奇意料地,是个兵法奇才,履立奇功,敌国军队敬畏之下,称之为“恶鬼罗剎”。   对于源五郎屡屡求爱壮举,感到困惑,未曾响应,但当其有疑似移情别恋的举动时,会醋意大发,挥刀追斩奸夫。   心中对兄长抱持着异样的感情,尽管如此,兰斯洛响应的态度是,“昭告天下,征求倒楣新郎一名,房子、金子、车子,任君挑选,附赠麻烦妹妹一条当嫁妆。”   p.s尽管对自身魅力感到怀疑,但只要她愿意,动人的美貌,也会成为致命武器的,当然,某人会不惜暗杀所有情敌。   姓名:白起   身高:173   使用武器:古剑“血痕”   嗜好:梦游、绘画   骑士团编号:隐流苍月6号   职务:铁血骑团副司令   简介:   雷因斯·蒂伦的大王子,白字世家首席继承人。年方幼时,便因为凶恶残暴的个性,被严密监视,长大之后,因一超级血案,终于招致众怒,被禁足北塔。   兰斯洛继位,为了考验其王者资格,?}塔而出,夺兵符,统合不服的诸侯,兴兵叛变,战败后,因为不愿归顺,重被封禁于“恶魔塔”。   日本攻略战结束后,魔族蠢蠢欲动,屡犯边境,兰斯洛王释放出塔,封“武安君”,受命组成铁血骑团,驻守东北边关,成为一代名将。   个性孤僻,却非天性凉薄之人,只是有着奇怪的人生观,认为“只有死人才不是恶人”,故好以血腥手段解决事情。对于自己的出生,毕生的际遇,他不怨恨母亲,只是淡然地认为“这是老天的错误”,而努力地向苍天要债。   身为武将,他善尽职守,为求达到“一战止战”的终极目的,不论男女老幼,杀人无数,动辄坑杀降卒四十万,是莉雅非到不得已时,才会使用的一只最终王牌。   冷漠外表下,藏着爱护小动物的细心,对家人关心倍至,虽然不会形于颜色,但终其一生,为了白无忌、莉雅,鞠躬尽瘁。   姓名:白无忌   身高:174   嗜好:宴会、人事交际、做爱做的事   骑士团编号:苍月骑士团10号   职务:雷因斯·蒂伦宰相   简介:   雷因斯·蒂伦的二王子,白字世家当家主。自幼便有着高度的政治才能,因为与王位无缘,且看出了莉雅的惊人天份,所以安心过着纨裤子弟的浪荡生活,花天酒地,靠着英俊的小白脸,沉迷群花之中。   “有什幺事找老妹就可以了,不要妨碍大爷享乐”,把自己的智能,只在稷下学院展露锋芒,虽然私生活腐化糜烂,让卫道人士皱眉,却因为天性豪爽,挥金如土,所以广结群雄,声名享誉国际。   兰斯洛继位后,感到不服的诸侯,意图推举其为首,重夺正统王位,但因为相信妹妹的选择,主动放弃继承权,拒绝了诸侯们的要求,甚至亲自发表声明,认同兰斯洛为正统王位继承人。   为了报复当年的轻松惬意,莉雅强推哥哥上宰相之位,受封“信陵君”,白无忌从此登上了争夺天下的舞台。在稳定国内政局,安定民生需求,战时后方补给…方面,从未有过失足的表现,对兰斯洛王的治世功不可没。   因为好朋友,所以家中养士八千,门客过万,成为当世四大公子之一。对于唯一的兄长,不因为其怪异作风,而敬爱有加,也对妹妹由衷疼爱,风流倜傥的外表下,出人意料地,也是个顾家的新好男人。   流连于花丛间,身边床伴无数,却未能得到真爱,曾对玉签风华倾心,终于因为觉悟不够,输给了情敌。   姓名:天地有雪   身高:170   嗜好:午睡、制作炸药、写打油诗   骑士团编号:苍月骑士团48号   职务:雷因斯·蒂伦宫廷诗人   简介:   兰斯洛的老部属,远自“四十大盗”时期,便已追随兰斯洛,在四十大盗被剿灭时,也是少数逃出生天的部将。当兰斯洛继位后,因为顾念旧情,任其为宫廷诗人,兼任皇帝顾问,自此官运一帆风顺。   不会武功、不懂法术、不通智略,文学造诣奇差,在众人眼里,仅是兰斯洛王驾前的一名小丑弄臣,事实也的确如此,但由于说话幽默风趣,在某些场合,成为劝谏兰斯洛王的一帖灵药。   有别于其它英名显赫的众多主角,一生中,对兰斯洛王的治世,没有任何实质帮助,因为往日的情谊,而成为了苍月骑士团的一份子,却从未上过战场,仅有虚名。后来被奉派为编修史书的管理,成为王室历史的旁观者。   个人嗜好,喜爱炼制土制炸药,虽然没什幺成效,却颇能制造笑料,成为了众人既看不起,却又颇为敬重的古怪角色。   姓名:周公瑾   身高:175   使用武器:千里神鞭、古剑“湛卢”   嗜好:看海、观潮、茗茶   职务:艾尔铁诺第二军团司令官   简介:   陆游二弟子,白鹿洞武学的正统传人,拥有仙道士的资格,城府深沉,智计卓绝,是个全方位高材生,手握雄兵数十万,权高势大,几乎是艾尔铁诺的第一人。   个性乖僻,有冷笑的恶习,对兰斯洛等人而言,是个混蛋加三极的超级大麻烦。   好书尽在www.cmfu.com   设定 楔子   (起3N点3N中3N文3N网更新时间:2003-4-21 21:39:00  本章字数:2942)   艾尔铁诺历五六二年七月自由都市.香格里拉   他的心里在恐惧。   身为花字世家的后起之秀,风流名剑的名气,近几年在江湖上急速窜起,他花风流的确不是一个胆怯之人。   涉足江湖以来,历经大小战役数十,数月前在武炼,以一柄光剑尽歼狂风十五骑,尤为惨烈,但即使是那一战,自己的心也未跳跃的如此激烈,掌心全给冷汗弄湿。   这一切的不安,全都来自眼前的那个背影。   银白色的长发随风飘扬,称不上宽阔的肩膀,让身形看来有些消瘦,本应像是彬彬文人的背影,此刻看在眼中,竟如绝崖般孤高、冷冽,令人仰之而心生畏惧。   花风流已听过这人太多的传说。年纪与己相仿,一身武功确号称与当世三大神剑并列,是艾尔铁诺的恶梦。一年前秦淮血战,这人受各方势力伏击围攻,却孤身大败各方高手共三千一百二十六名,杀的生还者不足一成。   那一战,据说他的剑法已臻至不可思议的化境,所挥出的每一剑,都蕴含着绝世无匹的剑气,所有死者鲜血激射后为之凝固,令得秦淮河水在战后为之飘红三月。   同为用剑者,自己当初对这传闻嗤之以鼻,认为这是无视之辈夸大的荒诞谬传,血肉之驱,纵使强化百倍,又怎能做到这等神迹?   可是,自己错了,否认的理由只是自己的孤陋寡闻,世上真有这样的绝世神剑!   不久前,江湖上着名的暗杀组织“神煞”,对午餐中的他发动袭杀。“神煞”虽然不及大雪山,但也是风之大陆中水准极高的杀手营,参与行动的百人中,武功与自己相若的有七人,在自己之上的更有三人,阵容坚强,又配合多种刁钻暗器、毒物,任是再强的高手也得退避三舍。   但这却是另一个误算,因为那人只是轻轻举起一指。   一根食指!   以指代剑!   彷佛嫌烦一样,他凌空运指,指上迳发无俦剑气,所经之处犹如摧枯拉朽,没有任何事物能挡此一剑。   毒气、暗器被剑气扫过,在空中爆成点点星火;钢刀、光剑在与气剑接触瞬间断碎片片,跟着便是后头的人体。   许多人甚至才预备冲上前,就被破空斩成两截,心有未甘地横尸在地。   他啜饮杯中物,右手食指浑不在意地上下挥动弹跳,任尸堆在周围添加高度,却连半滴血都未能近身。   花风流在潜伏的角落里不胜心惊,非独是为了那骇人功力,更是为了那人的剑技。   他所出的每一剑,无不妙到颠峰,没有半点多馀;每个角度、每个劲到的变化,都是恰到好处的精巧,让内力发挥出最大的杀伤效果。   世上怎有这等神剑?恃此神剑,旁人又怎能抵挡得了?   单方面的屠杀,不满三照面,神煞组织已经大败溃输,抛下遍地残尸四面窜逃,但即使是跑出十数尺,那剑气丝毫不受距离影响,照样发挥恐怖的杀伤效果。   最后,只有神煞组织的首领,藉着手下惨死掩护,凭轻功逃至数十丈外,躲在一座牌楼之后,确认本身安全无虞,遥遥放话。   “姓李的,你记着,这笔血帐我改日必会讨回。”   “你扰我用餐时,我便已说过,你今日必死无疑。”平淡的语音清晰地远远传出,“连明日都没有的虫子,何来改日之有?”   伴着这话而至的,是他的最后一剑。   神煞首脑本已暗自戒备,隔着数十丈之遥,人影只剩一个模糊小点,但敌手武功太高,说不定仍能以暗器伤人。   哪想到,他只是再次挥下指头。   数十丈的距离像是完全不存在,一座坚固的木制牌楼,连带藏身其后的人体,应声而断,在轰然巨响中塌落。   目睹此幕的花风流,只觉胆战心惊,面对这等神剑,试问自己又怎有半分机会了?   可是,兄长与自己情谊深厚,杀兄之仇,岂能不报?   “李煜!”   花风流大步踏出,就算明知没有胜算,也要有一个剑手应有的骨气。   眼前人对这一声叫唤没多大反应,仅是侧头一瞥,又转回头去。   花风流想拔剑出鞘,但不知怎地,手上一再施力,长剑彷佛给什么东西锁住,仅能拔出半寸,无法离鞘,任他急得满面通红,成了一幕尴尬场面。   “你叫做花风流是吧!听说近几年使剑的,你算是一号人物。本来冒犯于我的,都是死路一条,但瞧你在我封锁下,还能拔剑半寸,有几分功夫;看我杀人后还敢挑战,有几分胆色;挑战时不做偷袭,有几分骨气。”   话声停止时,花风流的配剑像是给一股无形之力击中,“乓”的一声断成两截。   “我很久没有放生了,这次你运道不错,我就放你一马吧!”   花风流瞧着手中断剑,出奇地,竟有一股胆气充塞在胸中,不想在这人面前低首认输。   所以,就算是有勇无谋,花风流仍然坚持初衷,挥动断剑,大步奔上前去。   “李煜!你去死吧!”  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二月雷因斯.蒂伦皇宫   小心翼翼地,她凝视着眼前的半本手卷。   手卷的斑驳发黄,显示其悠久历史,但似丝似帛的古怪材质上,并没有字体的存在。   天魔经,与天武圣典、皇极经世书并列,同为世上“最强”称号的武学秘笈,内中记载魔族镇族神功:天魔功;以及各式奇幻奥妙的魔法秘技。   除了首页的契约文字,整部天魔经,全以魔咒写成,仅有每一代的正统继承人,在结定契约后,方能窥得其中之秘。若是落入旁人之手,看见的不过是一张张无意义的白纸。   因此,除了每一任的正统继承人,普天之下相信也只有她,能够阅读出手卷里的内容。   不是用眼睛,而是以超高感度的灵觉,慢慢“读”出内里的记载。   手掌虚按在书页上,心神集中,天魔经缓缓发出呼应的黑芒,继而一页页自动掀过,在这过程中,文字与图样随之流入脑海中。   有法故有破,尽管她不是全知全能,但凭着举世无双的智慧,优异无比的血统,只要是与魔法有关的事项,在她之前全无奥秘可言。   而这份能力,一如现在的她,便是历任雷因斯女王,能稳稳立于魔导工会顶峰的主要理由。   一刻钟后,天魔经上的黑气消失,她也收手休息,美丽的脸上,有着掩不住的疲惫与倦意。   离开秘室,外头早有人等候,那是稷下学宫里出名的浪荡子,白字世家的当家主,以及她血脉相连的兄长。   “参见亲爱的女王陛下!你二哥这厢有礼了!”白无忌笑问道:“老妹,你脸色不好啊!翻译的麻烦差事不好做吗?”   “天魔经毕竟是魔族至宝,虽然只有下半卷,但时至今日,我也只译出两成,进展缓慢。”她道:“对了,事情准备好了吗?”   “差不多了吧!在你溜到暹罗的那段时间里,国内上下都会以为你是进祈星塔做祝祷仪式,不会知道伟大的女王开小差偷溜的。”   “嗯!这样就好了,另外,这次出巡的护卫人选已经决定,请二哥把魏素勇从西西科嘉岛上调回来吧!”   “喂!老妹,这样不好吧!没有别人可用了吗?”   “不许反驳,二哥你别忘了,柳一刀的案子还没了呢!”   说话时她满是笑意,完全不顾听到话的兄长,面色瞬间像是被踩着尾巴的老鼠。   “算了,随你便吧!不过,你到底准备到暹罗做什么啊?”   “这个嘛!去看看天魔经上半卷的持有人,这段时间有没有让人满意的进度啊。”   好书尽在www.cmfu.com   银河篇 第一章 相识一笑西湖畔   (起5N点5N中5N文5N网更新时间:2003-4-21 15:10:00  本章字数:13658)   楔子   无限广远的次元,有着数不清的各类世界,其中,有个叫做“鲲仑”的有趣世界。   鲲仑,由炎、风、水、地四块大陆组成,彼此间以海洋相隔,互通往来。   风之大陆,一如其余的三块,是个长年纷扰不断的土地。   自神话时代结束后,大陆上的诸多种族,以人类为首,发展所谓的文明,虽曾受到魔族入侵,爆发九州之战的大浩劫,但在众多英杰之士的合力下,终能驱除外敌,再造盛世。   目前,大陆上的势力,以艾尔铁诺、武炼、雷因斯。蒂伦为主,三国鼎立,夹杂着诸多小国,三国彼此间的关系,看似融洽,却时有不寻常的暗流。   而这,就是发生在艾尔铁诺境内,一个小小的故事。   第一章相识一笑西湖畔  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近郊   荒山寂寂,别无人烟,只有啾鸣的鸟语,间关地传送,山林里的微风,轻拂着树干,是一幅极优美的“山野闲景图”。   蓦地,一声巨响,响彻云霄,鸟兽纷纷惊走,山腹中的某处,发生了大爆炸,浓浓的黑烟,不断地冒上天际。   “臭小子,有种就不要跑。”   “死老头,咱们后会无期,你可千万不要想念我啊!哈哈哈哈……”   一个颇为苍老的声音,和另一个青年,彼此对骂。   跟着,一道疾若奔马的身影,自山林深处奔出,站定,喘气。   看着已经渐渐停息的黑烟,他笑了出来,拍拍手掌,他合掌祝祷,“卑鄙无耻下流污龊黑心兼淫贱的师父,您老人家好好安息吧!徒儿会尽快把您忘掉,重新开始新人生的。”   大笑声中,青年飞奔而去,离开荒山旷野,跑往山下的城镇。   自四岁那年被死鬼老头掳上山以后,至今已是十五年,在这段时间里,过着与世隔绝,地狱般的生活,今天好不容易逮到机会,趁老鬼练功的时候背后偷袭,才有机会逃出来。   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,就如所有脱出牢笼的人一样,自由的气味,实在太好了,脚下加劲,踢起滚滚尘沙,往山下奔去,他要把这些时间的空白给补回来。  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西湖   秋风送爽,杨柳轻摇,阵阵的荷叶清香,混合在风中,四处汤漾。   杭州西湖,是艾尔铁诺帝国的水陆重镇,来往的商旅,都会在此地办货、浏览,使得杭州成了一等一的繁华大都。   只是,与同为商业兴盛的自由都市相较,此地便多了几分文化气息。   西湖盛景,名传天下,自来便有无数骚人墨客,在此吟咏作对,相争风雅,“山外青山楼外楼,西湖歌舞几时休”,便是此地之最佳写照。   时近正午,城西角的红墙下,一群奖金猎人看着刚贴上的布告,议论纷纷。   所谓红墙,那是指官方贴布告的所在,一般来说,凡是寻人、寻物,捉拿要犯…等等,会依事件的轻重程度,而有着酬劳的不同,若能完成布告上的要求,除了所约定的赏金外,还会得到公开的表扬。   也因为有着种种的好处,所以这条路子,可说是奖金猎人、甫入江湖,想出人头地的年轻人,为之趋之若鹜的捷径,事实上,也的确有不少成名英雄,是靠红墙出身。   “最近有什么好买卖啊!”   “没有啊,最近是淡季,没有什么好生意可做。”   “去,都是守备队不好,把关把的那么严,让城里一个逃犯也没有。”   “哈,别抱怨了,和平就是福啊。”   人们七嘴八舌地,在阳光下闲谈。   一个布衣青年,负手踱步,眼光在红墙上瞄来瞄去。   “缉拿类悬赏,头号,雷因斯大盗柳一刀,悬红金币一百。唔,这个看起来好像危险了点,还是换一个吧。”   摇摇头,他把目光移到寻人类,盯着第一张告示发呆。   那是一篇寻人通告,发告示的是雷因斯王廷,该国长公主的失踪案,是近几个月来大陆上最轰动的新闻之一。   “悬红金币一千,啧啧,可真不少。雷因斯可真是凯,不过,连图像也没个一张,这要怎么找人?那些高官贵族,不但办事糊涂,连脑子也不中用了。”   他再看了看其他布告,转身离去,在人来人往的大道上四处溜达。   神色好奇,到处张望,彷佛对眼前的一切,都有着初见的新奇。   洁白的儒士服,穿在他魁梧的身上,显的过于僵硬,很不协调。   来往的行人,对于这号人物,指指点点,议论不休。   “看什么看,有什么好看的。”   一声暴喝,吓退了周围人群的异样眼光,青年肚里破口大骂。   “那只该死的笨猪,穿的这是什么别扭衣服,本大爷全身都快被紧死了。”   十五年的山居生活,从未换过衣服,布料早已腐朽,现在穿的这件,是适才下山时,路上向行人抢夺而来。   抢来的衣服,不但不合身,兼之不明白衣服的穿法,腰带扣错,衣衽反穿,左手袖子破裂,荒谬百出,一头篙草蓬似的乱发,活像个东瀛浪人,引来许多侧目。   好在杭州城内,原本就有一批自命新卫的文人,常常衣服裤子反着穿,形式诡异,颇有晋人遗风,人们见怪不怪,倒也没什么奇异的地方。   正自暗暗恼火,没有注意周遭,猛被人撞了满怀。   “混帐东西……”   “啊!对不起。”   撞人的,是个小男孩,风吹会倒般的身体,瘦弱异常,身上的衣衫,七缝八补,连当抹布都嫌破,浓浓的酸臭味,刺鼻的令人皱眉,头脸之上,满是乌麻麻的尘灰,看不清面目,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了,看上去,是个典型的流浪者。   匆匆道了歉,男孩正要离开,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,抓住了他的肩膀,回过头来,适才的受害者,满脸怒容,本是洁白的绸衫上,多出了老大一块油渍。   “臭小鬼,就这样就想开溜了吗?”   “我刚才已经道过歉了。”   “如果道歉可以解决一切,那就不需要衙门了。”   儒衣青年指着衣服上的乌斑,怒声道:“赔我的衣服来。”   “我……我没有钱…”   似乎被他的暴怒所震慑,男孩吓得退了两步。   “没有钱,你骗谁啊!快拿出来。”   “我真的……真的没有钱啊!”   见到如此狰狞的面孔,男孩几乎要哭出来了。   “弄脏了别人的衣服,半点悔悟也没有吗?快赔来。”   “你……你是强盗啊!这样逼人要钱。”   “哼!你不赔我,本大爷比强盗还要危险啦!”   “你……你想做什么?哇!快住手啊!”   一把将男孩揪起,上下使劲晃动,只听到地上叮叮作响,几枚铜币在摇晃中掉落地面。   把人放下,这个可怜的小家伙,被摇得头昏脑胀,站不住脚。   他点了点铜币的数目,感到满意。   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……咦!”   他的眼光,停在一个小布包的上头,那东西看起来灰朴朴的,颇为陈旧,却又被包裹的密不透风,显然原本的持有人,对之非常慎重。   而重点是,半刻钟前,这样东西还在自己的怀里。   再看到周围散落的,另外几个钱包,他终于明白,发生什么事了。   回头一看,男孩蹑手蹑脚,正要逃跑。   “臭小鬼。”   怒喝一声,犹如平地惊雷,一个箭步抢上,捉小鸡似的,把人牢牢按住。   “本大爷的东西,你也敢偷。”   “哇!对不起。”   “当小偷已经够可恶了,你居然还当了个不长眼睛的小偷。本大爷今天就要你知道,什么叫做坏人。”   左臂将人提起,右臂高举,便要挥下。   来往的行人见到这一幕,纷纷视若不见,在大城市之中,这种事情,每日不知道重演多少回,管也管不完,是以每个人早已见怪不怪,无心理会,只要自己没事,管他死的是谁。   看到老大的一个拳头,在眼前晃动,男孩“哇!”的一声,被吓得放声大哭。   看到对方一把鼻涕,一把眼泪的哭起来,他反倒是一愣。   在深山的日子里,每次练功,被师父打得青一块、紫一块,却从来没有示弱,总是“死老头、臭老头”的拼命回骂。   想不到,这里的人却如此不禁打。   一念至此,兴味索然,再看看对方,也是衣衫褴褛,满身尘污,就像条没人要的癞皮小狗,顿时,起了同病相怜之心。   “算了,放你一马,以后眼睛睁亮点,别再犯了。”   随手把人放下,把地上的铜币,塞到男孩枯瘦的小手中,便要离去。   也不知是惊吓过度,还是怎样的,男孩一个站立不稳,倒在他的怀里,响起了一阵咕噜咕噜的怪声,那是胃部长期与饥饿抗战后,所发出的哀鸣。   “肚子好饿啊……”   他呆了一呆,想不到会遇上这等事,本想一走了之,却发现男孩紧紧揪住他的袖子,意识虽然已经半昏迷了,但小手却出奇意料的有力,扯了几下,竟是扯不掉。   “他妈的…他妈的…真他妈的…本大爷怎么会这么倒楣……”   嘟囔了几声,将男孩背起,朝街角的饭馆走去。   “这小鬼是吃什么长大的,一点重量都没有……”   察觉背上几乎没什么感觉,他不由得有点奇怪。   走没几步路,感觉到背后有了震动,背的人醒来了。   “小鬼,你醒啦。”   “啊……本大爷先生。”   “什么本大爷先生,胡说些什么?”   突然的怒喝,后面的人吓的身子瑟缩,不敢作声,好半晌,才怯生生地,低声道:“您不是姓本,名大爷吗?”   “我哩……本大爷的名字,艺术性与实用性兼顾,优雅气派,雄壮威武,沉鱼落雁,闭月羞花,叫做兰斯洛,不过,像你这样的娘娘腔,当然是不可能理解了。”   自吹自擂间,好像也没想到,“优雅气派”与“雄壮威武”那完全是两码子事,“闭月羞花”、“沉鱼落雁”,那也不是用来形容名字的。   兰斯洛这个名字,是古代很有名的骑士,武勇过人,志向高洁,也是大陆上很常见的名字,只是……男孩有些狐疑地看了他一眼,这名男子,和这名字真是一点也不配啊。   把人放下,兰斯洛大剌剌的走进饭馆,也不看什么菜单,就以墙上贴的价目表,随便点了几道菜。   负责招待的夥计,瞧见男孩满身肮脏,当下皱起眉头,但看到兰斯洛一脸凶恶样,倒也不敢怠慢。   再打量兰斯洛两眼,见他身上的绸衫,虽然样式古怪,但质料却是上等丝绸,应该不是个吃白食的恶客,便放心地去张罗了。   当然,这将是他错的最离谱的一个决定。   两人找了张桌子坐下,兰斯洛劈头就道:“小鬼,这次是本大爷心情好,算是你运气不错啦!”   “是……谢谢兰斯洛先生。”   “什么先生,要叫大爷。”   “是……谢谢兰斯洛大爷。”   “嗯……还不错,挺顺耳的。”   兰斯洛点点头,道:“既然是男孩子,就要有男孩子的样子,动不动哭哭啼啼的,像什么样子。”   她听了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,想不到居然有人,会把她当成男孩子,低头看看自己。   破烂的衣衫,发出阵阵酸臭,在那之下,是一副因为连续挨饿,瘦的只剩下皮包骨的身体。   原本还算纤细的手腕,现在,就跟条乾柴没两样,细致的肌肤,被尘土所掩盖,看起来乌漆嘛黑,难怪会被错认为男孩子。   “喂!娘娘腔的小鬼,你该不会没有名字吧!”   “我叫莉……不,我的名字叫小草。”   彷佛在作某种宣誓般,她抬头说出名字。   “小草,好没新意的名字啊!”   兰斯洛大笑道:“光听名字就知道,是成不了大事的料。”   大事,大事……   小草的心底,无声轻叹,为什么自己身边的每个人,都只想要做大事,也非逼自己做大事不可呢?   “兰斯洛先生。”   “什么先生,一点礼数也不懂,要叫大爷。”   说这种话的人,似乎一点也没有想到,逼别人叫自己大爷的人,根本就没什么资格,与人大谈礼数。   “兰…兰斯洛大爷,听您的口音,似乎不是本地人。”   “嘿!这你就猜错了,本大爷从四岁起,就一直住在城东三里的地方。”   看着兰斯洛自傲非凡的样子,小草反倒是一愣,城东,全是遮天的密林古洞,与苍郁的深山,荒无人烟,怎会有人在那居住,再想想兰斯洛的古怪言行,恍若初到人间,不由得心中一骇,暗想:不会是遇上山精鬼怪了吧!   “喂!你那是什么眼光。”兰斯洛先是一呆,继而恼然道:“小子,可别想错了,本大爷在山里,是为了修练绝世武功。”   “为什么修炼绝世武功,就非得住在山里不可呢?”   “问这样的话,就代表你没见过世面。”摆出一副老江湖的样子,兰斯洛傲然道:“自古以来,凡是成大功、立大业的英雄,都是在山里练成绝世武功的。”   在动乱的时代中,无论平民贵族,想要出人头地,就要有一技之长,而在兵荒马乱之际,军国主义盛行,飞黄腾达最快的途径,便是习武从军。   诸多公国都有规定,无军功不得享富贵,故而大陆上尚武风气极重,而艾尔铁诺帝国,国势正当鼎盛,朝中高手无数,民间亦受到影响,纷纷寻求名师,拜投道场,蔚为风气。   如兰斯洛这般的青年,不知凡几,他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。   小草侧着头,暗自打量,在十几年的生长过程中,她也看过不少堪称高手的人物,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“高手”,会当着别人的面,夸说自己练有绝世武功,一点高手风范也没有,更无礼若斯。   眼前这个人,真是奇怪呵。   刚想再问,点的饭菜已经送到了,虽然是兰斯洛乱点一通的结果,但因为饭馆水准高,却也是菜色精美,教人食指大动。   一道香炊鸭盒,是以新鲜鸭肉,混和七种香料,烧制而成;一道佛掌羹,是用山产的多种野菜,以黑松木作柴,小火细熬,闻起来清香四溢,使人食指大动;一道天香一品糕,是用多种水果捣碎,混和蜂蜜、花汁、香料,作出的甜品。   剩余的烧卖、蒸饺、水晶丸子,争奇斗胜,各有其妙,也看得出来,是厨房师父费过心思的杰作。   兰斯洛一双眼睛快要突出来,他在山里十几年,几时曾见过这样的精美佳肴。   平时吃的、喝的,全得要靠自己张罗,偶尔打到山猪、野兔,就可以高兴个老半天,要是连续几天,看不到动物的踪影,就只能以野果、山菜果腹,有时候,吃到毒物,要不是师父急救得当,早就一命呜呼。   小草的动作和缓的多,虽然连续挨饿了几顿,肚子咕噜咕噜直叫,但一举一动,还是斯文秀气的很。   两双筷子,飞快的舞动,把桌上的食物,用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,送进胃袋里。   仔细观察,虽然同是狼吞虎咽,但两人的吃法,却大大的不同,小草总是吃一口菜肴,喝一口茶,再以餐巾抹抹嘴,似乎受过极良好的教养,而兰斯洛却是双手并用,口沫齐飞,姿势极端不雅,桌前的餐巾,远比同桌的脏几十倍,看得店老板,直皱眉头。   吃到差不多的时候,小草忽然想起,兰斯洛说,自己这十几年来,一直住在山上,该不会,他今天是第一天下山吧!   那么,这一顿饭价值不菲,他,付的出钱吗?   “兰……兰斯洛大爷,您有钱付账吗?”   “什么话,怀疑本大爷付不出钱吗?”   兰斯洛自怀中,取出一个小布包,正是适才,被小草扒走的那个布包。   “你的运气不坏!今天就让你开开眼界。”   说着,兰斯洛打开了布包,原来的主人,显然对布包内的东西,相当看重,用棉布反覆裹了好几层,兰斯洛解了好一阵子,才把布包给解开。   “啊!果然……我就知道,今天惨了。”   看清了布包内的东西,小草心里悲哀的一叹。   布包之内,仅有一枚石子,不过手掌般大小,笨拙质劣,看上去沉甸甸的,却不是什么起眼的东西,换言之,这枚石子,根本就一文不值。   看见小草的脸色,兰斯洛也是楞住了,这枚石子,是死老头的贴身之物,平日宝贝的像什么一样,他屡次暗中窥探,猜想此物必是价值连城,所以此次偷溜,特别想办法把它偷出来,充当路费。   “不会吧!这东西……真的不值钱。”   小草黯然点了点头,她在家里,见过无数珍奇古玩,也对鉴赏石头,有一定的认识,知道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,这都是枚不值钱的石头。   “这可就糟了,等一下怎么付饭钱呢?还是偷偷溜走吧!”   兰斯洛心念甫动,就看到负责招待的夥计,脸色铁青,拦在桌前,沉声道:“客人!你们该不会想吃霸王饭吧!”   “哈哈……哈哈……本大爷怎么会是做这种事的人呢?”   兰斯洛一面大笑,一面脑子急转,筹谋脱身,不一会儿,他把目光转向小草,不怀好意的上下打量着。   小草被他看的心里直发毛,隐约猜到,兰斯洛是想将自己留下转卖,充作饭钱。   像杭州城这样的大都市,人口贩子必然不少,此法确实可行。   “这个时候被抓到,一定会被送回去,不行…不行…绝对不行…”   想到后果,小草当机立断,大叫一声,抄起桌上的一只盘子,砸向夥计。   那可怜的夥计,猝不及防,给砸得头破血流,汤水淋漓,倒地哀嚎。   小草一不做,二不休,顺手翻了桌子,登时楼上大乱,客人以为发生了仇杀,纷纷走避,混乱之中,自是少不得你踩我、我踩你的,只听得楼上楼下,哀嚎之声,一齐大作。   小草趁着混乱,正想溜走,却被一名夥计给揪住,她拼命挣扎,乱踢乱踹,那夥计气不过,狠狠地甩了她一耳光,打得小草天旋地转,眼冒金星。   “当着我的面,你敢打他。”   也不知道是同病相怜,还是早有注定,看到小草被掴的瞬间,兰斯洛只觉得一股怒气,直冲头顶,不可遏抑。   盛怒之下一拳挥出,将那名夥计打得飞了出去,一手牵住小草的小手,展开拳脚,指左打右,将冲来的夥计一一打倒,两人趁乱冲了出去。为了怕饭馆报官,会有衙役追来,兰斯洛拖着小草,连跑半里路,跑到西湖畔,直奔上了断桥。   兰斯洛平时跑惯山路,这点饭后运动,自是不放在心上。   却可怜了小草,平时娇生惯养,几时有过这许操劳,跑得气喘吁吁,上气不接下气,险些将适才下肚的食物,一股脑地吐出来。   “有…有没有人追来?”   兰斯洛抹去额上的汗,微喘道。   “大…大概…大概是没有吧……”   两个人站在原地,兰斯洛左右张望,小草扶着树木喘气,好半晌说不出一句话,这一番没命逃跑,无形中,将两人的关系拉近不少。   “你这个臭小子,真会给本大爷惹麻烦,连吃个饭都要被人追着跑。”   气息甫定,一本暴躁的个性,兰斯洛立刻开骂。   回忆刚刚的情况,小草不由得暗叫侥幸,适才的反应,只要慢了一分,此刻,铁定已被卖身抵饭钱了,一念及此,不由得对自己的机灵应变,感到得意。   心里这么想,当然不至于笨得说出来,小草连忙转移话题。   “又说自己武功盖世,连客栈夥计也打不过…”小草低声道。   “哎呀!”   小草惨叫一声,却是兰斯洛听到了,立刻回报一个爆栗,狠狠地敲在头上。   “什么你呀我的,要叫兰斯洛大爷。”   兰斯洛板起面孔,恶狠狠地道:“本大爷是不想多造杀生,才只用万分之一的力道,轻轻摸了他们一下,这点,像你这样的庸才,是不会懂的,再说,倘若连你都看懂了,那还算是什么绝世武功?”   “明明是自己武功差,又不承认……”   这次不敢发出声音,小草暗自默语。   “你说什么?”   彷佛有一种人类理解范围以外的听力,兰斯洛感到有人在背后偷骂。   “我…我没说什么……”   猛力敲了一下小草,兰斯洛道:“再让本大爷听到什么声音,小子你就死定了。”   “好痛…你不要随便打我头。”   “小鬼头,大爷高兴打,你管的着吗?”   说着,又重重敲了小草一下。   小草连忙用手护住头,样子极为滑稽。   其实,在刚才突围中,兰斯洛虽然把拦路者,全给打倒,但头上、身上却莫名其妙的挨了好几棍,虽然没受什么伤,却也着实疼痛。   大凡江湖中的武术好手,都有修炼护身气劲,不待敌人兵器及身,早给震断,又怎会被棍棒打到瘀青,由此可见,兰斯洛非但不是绝顶高手,只怕要当个一流高手都大成问题。   只是……小草自身虽然不擅武艺,却于此道见闻甚广,目光锐利。   早先动手时,兰斯洛出手全无章法,信手挥出,显然是未受过正规的武术训练,但举手投足间,自成气象,却又是另有一番古怪格局。   同时,兰斯洛的武艺扎根极稳,远胜当今天下许多成名高手,显见出于名师门下,再加上先前的种种,小草敢断定,培育兰斯洛的人,若不是个货真价实的疯子,便是位罕见的不世高人。   兰斯洛心里,此刻亦是思潮如涌,下山以后的第一次动手,让他隐约明白了自己的实力,老头子视若拱璧的宝物,不过是不值钱的破石子,如此说来,他整日对自己吹嘘的绝世武功,只怕也大有问题。   武功不行,路费又没了,唯一得到的,只有身边这个傻笑的小累赘,唉!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?   念及此处,不禁有了人海茫茫,不知何处的感慨。   “不成!拖着这小鬼,拖累太大,得想个法子甩了他。”   不必花太多精神,兰斯洛立刻得到这个结论。   “兰斯洛大哥!”   兰斯洛低下头,却是小草揪住他的衣角,轻轻拉扯。   “快放手,本大爷可没有和一个男人拉拉扯扯的嗜好。”   “我不放,一放你就跑掉了。”   兰斯洛用力一挣,竟是挣脱不去,却看见小草凄然欲泣,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。   “天啊!这小鬼是什么做的,那么爱哭?”   兰斯洛暗暗叫苦,他天不怕,地不怕,却很怕看到别人掉眼泪,当然,这是因为他对落泪的情绪,并不熟悉的缘故。   本想毅然甩掉这个小麻烦,但不知为何,总觉得眼前这个瘦弱的小子,一如流落街头的流浪狗,孤苦无依,恍惚间,竟在他的身上,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,再想起孤身一人,闯荡江湖,多所不便,若能有伴同行,当是人生至乐一件。   “哼!拖个累赘,又有什么关系?老子就不相信,拖个累赘就闯不出名堂。”   当下心头一软,温言道:“放心啦!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。不要哭了,难看死了。”   基于一种未知的情感,兰斯洛脱口说出,只是,当时的他,大概没想到,这句话将对许多人的未来,产生无比重大的影响吧!   “真的喔!”   “真的啦!烦死人的小鬼。”   小草破涕为笑,开心的拍着掌,又蹦又跳的,表现出兴奋之情,自逃家以来,屡经惊险,没想到终于交到了第一个朋友。   兰斯洛看在眼里,不禁莞尔,缓道:“要跟我同行可以,从今以后,你我结拜为兄弟,我当老大,你一切要听我的,有食物老大先吃,有衣服老大先穿,有女人老大先上…你笑什么?”   小草睁着圆滚滚的眼珠子,看着兰斯洛,笑道:“好奇怪喔!你还是第一次不说‘本大爷’这三个字?”   “少罗唆!你到底要不要?”   “要!当然要。”   两人收起玩笑的神色,撮土为香,对着西湖立誓,正经八百的义结金兰,跟着,互叙了年龄,兰斯洛今年十九,早了小草两个月,顺理成章的当上老大。   “大哥!”   “笨蛋小弟……咦……”   兰斯洛的目光,忽然尖锐起来,在桥的另外一端,有一群年轻女孩,个个青春貌美,豆蔻枝头,手中小扇轻舞,轻萝袭身,粉袖香风,笑语莺莺,踏着细碎步子,踱上桥来。   在众多女子的簇拥中,有名少女,娇弱轻盈,态拟天仙,面孔为薄纱遮住,只露出了白玉般的肌肤,与两道弯月似的眉毛;秋水般的明眸,澄澈乌亮。   明明只是提膝、举步的小动作,曼妙无双,看起来,竟已像曲绝美的舞蹈了。   周围的景物,在她姿态流动间,被重新赋予了生命,一切,彷佛重新活了起来。   兰斯洛的脑里,感到了爆发性的冲击,只是第一眼而已,他已为那超越世俗的美感,深深震慑,周围的一切,刹那间,恍若不存在,他的眼中,只看到伊人一人。   “大哥…大哥…醒来,醒来啊!”   小草连声叫唤,兰斯洛呆若木鸡,浑然不觉,她自己亦为那绝俗的娇艳,所深深震撼,但因为自己也是绝色,又同为女儿身,所以能迅速恢复。   几次叫唤都没用,看兰斯洛一脸呆样,说不定等一下,连口水都要流出来了,小草又急又气,举脚往兰斯洛用力一踹。   “唉喔!”   兰斯洛惨叫一声,猛地惊醒。   还来不及发作,一阵银铃也似的笑声,自耳边回荡,却是那女子打他身边经过,见他痴傻若斯,不禁掩面浅笑。   这一笑,将兰斯洛三魂勾去其二,七魄全飞上了天际,又呆在原地傻笑。   小草见状,不知为何,只觉得胸中气苦,难过不已,愤愤不平下,又是一脚,再把兰斯洛踢醒。   “大哥!你有点样子好不好,难看死了。”   兰斯洛摇了摇头,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,好半晌,扬声吐气道:“不得了,好美的一个女人。”   “人家是大家闺秀,贵族血裔,不会看上你的啦!”   “听你语气,怎么你知道她?”   小草本想隐瞒,但见兰斯洛面色不善,只得老实说出。   西湖一带,江南佳丽本多,歌舞楼台,画舫妓院,更是烟花女子的聚集地,但要说艳冠群芳,教杭州女子心服,则非广寒冰琼莫属。   广寒冰琼,是众多士人,对一绝色女子的雅称,她本名紫钰,自四岁起定居于西湖畔,据说,是某显贵之后,因为身染无名怪疾,自幼身体极弱,经高人指点,迁居西湖,专心养病。   她就像是一朵冰雪雕刻的琼瑶,虽然娇美,却是见不得阳光,不能长开,在病痛与药物的煎熬下,莫名盛开。   上门的医者与媒人,络绎不绝,却是个个摇头而去,城里的孩童,为此还编了歌谣。   广寒丰姿能倾城,可怜冰琼二十春。   说的,该是她过不了二十的寿命吧!   看着渐行渐远的倩影,兰斯洛一面听,一面叹气,沉重道:“真是太可惜了,若是她肯回过头来,再对我笑一次,本大爷就下定决心,排除万难,让她成为我的元配夫人。”   小草心中,难以抑制的感到气恼,没好气的说:“大哥,别做梦了,想要人家回过头来,除非是天落红雨……”   初恋遭人大泼冷水,兰斯洛又是大怒,刚想要发作,只闻半空中,轰然一声炸雷爆放,晴天霹雳,闷雷连响,跟着……   “不会吧!”   小草看着空中飘下的雨滴,在强烈的风助威下,由细丝迅速扩大,转眼间,就变成了触肤生痛的暴风雨,只能无声地仰天长叹。   “天意!天意!这绝对是天意!”   全然没想到躲雨,兰斯洛用雨水淋洒着脸,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。   在雨幕中,紫钰见到桥上一个长发怪人,大声呼喊,挥舞手脚,状甚滑稽,不觉莞尔,又是一笑。   虽然大雨滂沱,且隔了老大一段距离,这一笑,却还是教兰斯洛给瞧见了,掩不住胸中惊喜,又跳又叫,一个不小心,左脚踩空,跌了个四脚朝天。   “真是老天不长眼……”小草喃喃自语。   看着兰斯洛为此狂喜若斯,心中难言地,感到股苦涩的疼痛,她不知道那种感觉是什么,只知道,对于这种感觉,她十分害怕,一点也不喜欢。   半晌,雨滴渐小,兰斯洛自喜悦的情绪中,稍稍清醒。   “不行!既有天意为媒,那我就要立刻付诸行动,不能只是空想。”   “大哥!你要去哪里啊!等等我啊!”   兰斯洛一个劲地,猛冲下桥,朝适才紫钰远去的方向追去,小草紧跟在后,发力狂奔。   历史上,有某些英豪,靠直觉做事,身体反应优先于理智,兰斯洛,或许也是其中的一员吧!   直奔到湖边码头,骤雨已停,暖阳重现,只照得湖面上一片波光潋潋,淡淡的雾气,犹如轻纱,更添西湖绰约风光。   湖上画舫扁舟无数,歌舞之声,不时传来,兰斯洛临岸眺望,不知伊人究竟何处?   一旁的小草,力竭汗喘,一副快要倒毙的样子。   “两位客倌!”   正自旁徨无计,一名船夫起身招呼。   “二位,可是要找刚刚上船的那群姑娘们?”   “正是。”兰斯洛喜道:“船老大知道她们往哪去了吗?”   “那群姑娘们,好像知道两位爷们会来,留了把伞,说是给两位爷遮雨的。”   船夫抬头看了看天,笑道:“这雨来的快,去的也快,倒是让两位爷多添了件行李。”   一旁的小草,隐约感到不对,对方怎知自己会来,但兰斯洛不假思索,将绣伞收下,问道:“船夫,大爷想租你的船,有空的没有。”   船夫还是惯用的笑脸,笑道:“使得,使得,爷儿们是想追上姑娘们是吧。成!请上船吧!”   兰斯洛问也不问,拔腿踏上了船,独立于船头,小草无奈,只得跟进。   船夫手中船篙微一使劲,将小舟推离岸边,扬桨轻划,朝湖心划去。   “爷们初到西湖啊!”   “是。”   “想必是来做生意的!”   “不是!”   “来学人吟诗作对的!”   “没那个闲!”   “来找寻芳问柳的!”   “没那个钱!”   眼见兰斯洛独立船头,目光搜寻着过往船只,小草心中不悦,与船夫有一搭、没一搭的聊着,却不料,祸从口出,谈没几句,船夫察觉事情不大对,悄声问道:“那群姑娘们,是爷儿们的朋友吗?”   “目前不是。”   “爷儿们认识她们吗?”   “不认识。”   “你们有钱付船钱吗?”   “没有。”   此言一出,小草登时惊觉,知道事情不妙,果见船老大脸色不善,沉声道:“好小子们,没钱,想学人家想搭霸王船啊!天下可没这等好事。”   “哇哈哈哈……”   听到了后方的对话,兰斯洛仰天大笑。   “你笑什么?”船夫问道。   “你载也载了,现在船离岸这么远,木已成舟,看你能怎样?”   兰斯洛个性,本亦蛮横,哪管他谁是谁非,劈头就骂,小草想要拦阻,却已晚了一步。   “哇哈哈哈……”   船夫闻言,亦是仰天哈哈大笑。   兰斯洛与小草面面相觑,不知道对方的葫芦里,卖什么药。   “哈!老子摇船几十年,你道是第一天遇到想赖帐的客人吗?”   船夫仰头大笑,猛地翻身,跃入水面,了无踪影。   兰斯洛与小草相视一眼,一起大笑,想不到对方有如此高明的败中求胜的绝招。   “哼!算你走的快,不然本大爷把你打成肉饼。”兰斯洛笑骂道。   小草看着船桨,暗自担忧,她不会划船,想来兰斯洛多半也是不会,再者,她有个最糟的预测,虽然不见得会发生,但以今日一整天的运气之差,实在是不得不……   果然,不多时,小舟的底部,开始咕噜咕噜地冒起水来,却是那船夫落水时,顺道凿穿了船底,以做报复,这下…惨了。   “该死的船夫,果然是个坏胚子。”   兰斯洛开始惊慌了,他虽粗识水性,只是此地距岸边颇远,要游回去,势必大费周章,只气得大声咒骂,连连跳脚。   小草却是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了,她深吸了口气,做泅水的准备。   细述今天的遭遇,不过是几个小时而已,从被围殴、被追打、到跳船泅水,可说是天上地下满街跑,从陆上到水底,变化之大,匪夷所思,看来,今后跟这个人在一起,绝对不会无聊了。   闭上眼睛,用力一蹬,两人一齐落入水面。   好半晌之后,岸边某处,两道身影,狼狈不堪地自湖中爬出。   恢复力举世无双的兰斯洛,甫一站定,立刻破口开骂。   小草斜倚着树木,设法吐出腹中的湖水,她体力普通,刚才有几次,若不是兰斯洛伸手急救,她说不定就要不明不白的没顶于西湖之中了。   精采绝伦的骂词,说到一半,兰斯洛止住了嘴,双目炯炯有神,好似有所领悟。   “二弟,为兄想通了一个道理。”   “什么道理?”小草有点畏缩地问道,对于这个大哥,她实在有点害怕。   “做人,一定要发财。”   兰斯洛板着脸孔,彷佛在叙说一个大道理。   “废话!”   小草吐出了最后一口积水,全身无力。   “什么废话。哼!我告诉你,你兄长我,决定干一票大的绑票案子。”   说话的同时,兰斯洛的眼中燃起雄雄壮志,表达出非此不可的决心。   一旁的小草,听到了这句话,差点当场翻白眼昏过去。   “走!”   “去哪里?”   “去这里最大的一所妓院。”   “为……为什么要上妓院?”   想到兰斯洛的用意,小草为之惊恐不已。   “因为,我们现在要作大案子,所以要去安全的地方,而根据自古以来的英雄守则,最危险的地方,就是最安全的地方。”   兰斯洛正色道:“所以,最人多嘴杂的地方,就是最保密的地方,因此,我们要去妓院,再说,身为男子汉,又怎么可以不去见见世面呢?贤弟,你说是吧!”   也不管小草反应如何,就拖着她直走。   “喂!不要拉我,我不要去,喂……”   小草的声音,恍若惨叫,响彻西湖。   和煦的阳光,照在两人的身上,为即将展开的动乱交响曲,拉开曲目,直至此时,尚没有半个人知道,这两人对日后的风之大陆,将造成多大的影响。   在日后,天地有雪所编纂的“风之大陆杂史轶闻”中,有着如下记载:  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日,兰斯洛王,初识莉雅公主于西湖畔。   ————源五郎   好书尽在www.cmfu.com   银河篇 第二章 千里姻缘巧安排   (起1C点1C中1C文1C网更新时间:2003-4-21 15:10:00  本章字数:14892)     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日艾尔铁诺王国杭州   “何处高楼无可醉,谁家红袖不相怜”,细数天下的烟花风华之地,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,莫过于河西回廊中的沙漠绿洲,香格里拉,六朝古都的金陵……等一流大都市。   西湖一带,自古便是纸醉金迷的繁华所在,骚人墨客,三五成群,附庸文雅,吟赏风月,伴以葡萄醇酒,美艳歌姬,软语呢喃,香风飘送间,往往挥金如土,引以为豪举,之中韵事不断,故而此地烟花极盛,舞榭歌楼,绵延十余里。   朱门居,是本地屈指可数的高级妓馆,像这一类等级的妓馆,与普通的娼寮不同,内中常驻的歌姬,尚琴艺、谙歌舞、通诗文,打着卖艺不卖身的旗号。   内里的消费极为惊人,若是没有个几百枚银币,莫要说是一亲芳泽,就连喝杯茶水也成问题,故而自有“朱门居,大不易”的谚语传出。   “呀……”   晌午时分,代表朱门居的那两扇大红朱门,蓦地打开,两个衣着褴褛的少年,给重重的抛了出来。   “臭小子,没钱也敢学人逛妓院,滚,别再让大爷们看见你们。”   护院的武师,丢下了狠话后,用力的关上了门。   “唉欧!痛死了。”   “胆敢这样对待本大爷,你们不想活了吗?”   无视于兰斯洛的暴跳如雷,朱门居的大门依旧紧闭,小草揉了揉被摔痛的屁股,暗叫倒楣。   这样的结果,早在她意料之中,两个人身上,连半毛钱也没有,明明连晚饭的着落都成问题了,居然还想进妓院,学人一掷千金的豪气,简直是天方夜谭。   但兰斯洛却说什么,“自来侠女出风尘,像我们这样的少年英杰,一定会被具慧眼的红颜知己所赏识”之类的理由,不顾反对,要进妓院一遂心愿。   果不其然,负责接待的龟奴,看到两人的打扮后,原本堆满的笑脸,开始皱起眉头,接着转为倨傲的木板脸,“颇有礼貌”的请两人离开。   大失所望的兰斯洛,以极辛辣的言辞,问候着龟奴的全家亲戚,结果,在四等亲尚未有个了结之前,两人就给揪住领子,一手一个地甩出了大门。   不过,小草心中亦是忙叫侥幸,倘使当真进了妓院,自己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呢!   “可恶的家伙,狗眼看人低,早晚要你们磕头认错。”   眼见兰斯洛兀自漫骂不休,小草摇了摇头,道:“我早就说不要的,现在被赶出来了吧!”   “哼!此处不留人,自有留人处。本大爷难道还怕没地方去吗?愚弟,随着贤兄我另觅他处。”   “大哥,你要去哪里啊!等等我啊!”   对于兰斯洛层出不穷的古怪词句,小草已是见怪不怪,当下只是奋步急追,同时暗暗祷告,可千万别再去什么奇怪的地方了。   “大哥!我有点疑问?”   “什么疑问。”   “为什么我们要跑到这种地方来?”   “我们兄弟俩要商量发财的大买卖,自然要找个隐蔽所在,而想要隐藏一棵树,最好的地方,就是树林。这里四周全是人群,你不认为,这是个绝妙所在吗?”   “啊!这句话不是这么解释的吧!”   看着四周人声鼎沸,船来船往,小草一面划桨,一面为兄长的少根筋,低声抱怨。   绕了半天,两人又回到西湖上,兰斯洛突发奇想,到岸边偷了只小舟,泛舟于湖上,想在这个掩耳盗铃的隐蔽所在,商议大计。   不消说,因为兰斯洛认为自己负责动脑子的重责大任,所以像动手划船这一类,小小的劳役任务,自然落到了小草的头上。   周围的船,一只只的驶过,因为是商业鼎盛之地,所以除了乘着画舫游湖的游客外,还有不少脑子灵光的小贩,带齐了种种乱没地方性的小吃,驾着只小舟,在湖面上吆喝叫卖。   “大哥。那边好热闹。”   “不关你的事,好好划你的船。”   “不知道大哥有什么点子呢?”   因为知道这个兄长随时会大发脾气的个性,小草谨慎地问道。   “嘿!我已经有了计画,要干一票大的绑票生意。”   “这句话,你上一次说过了。”   “大人说话,小孩子不要随便插嘴。”   兰斯洛不耐烦的挥挥手,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左右,低声道:“第一个被本大爷锁定的肥羊,就是雷因斯。蒂伦王国的储君,莉雅公主。”   “莉雅公主。”小草失声惊叫道。   惊慌之下,第一个反应便是跳船逃生,但是瞥见兰斯洛的脸色,并无变异,不似识破了机关,勉强压下心里慌恐,强笑道:“大哥与莉雅公主,往日有仇?”   “没有。”   “那是与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近日有冤?”   “也没有。”   “那为什么要绑架她?”   “绑架就绑架,还需要什么理由?”兰斯洛面不改色,一本正经道。   小草只觉得哭笑不得,这个仅仅结拜不到半天的兄长,拉着自己跑了大半天,想不到第一件要做的正事,就是绑架自己,怎不教她啼笑皆非。   “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国势不弱,莉雅公主是储君之尊,身边护卫必多,就凭你我兄弟,只怕……”小草试着劝兄长打消主意。   “所以就说你笨嘛!谁说真的要绑架了。”兰斯洛大笑道。   兰斯洛虽是做事卤莽,脾气暴躁,却并非蠢人,早在下山之时,他便特别溜去杭州城门的红墙,查阅了最新的悬赏消息。   目前最大的悬赏,就是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王女莉雅公主的失踪消息。   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雄踞东方,是历史极为悠久的古国,追溯国历,远至九千年前,艾尔铁诺王国亦难以望其项背,环顾当代,可说是出其无右。   虽为大国,却与后起之秀的艾尔铁诺王国不同,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素来由女王实行和平统治,并没有刻意对外发展的野心,九州大战时,该任女王锐身赴难,战后,顶极高手为之一空,元气大伤,加上连续几代继位者碌碌,国势已大不如前,远逊于战后蓬勃发展的艾尔铁诺之后。   尽管如此,雷因斯。蒂伦,仍有其不可忽视的实力,除了崇高的精神地位外,远自数千年前起,该国便有“魔法王国”之称,能人异士辈出,五支魔法军,威震天下。   而三贤者中的皇太极、卡达尔,亦修业于此,其实力精强,可见一般。   雷因斯。蒂伦的惯例,女王每代只生一女,甫一出生,便确定为储君,接受最严格的教育。   期间,只修文事,不修武功,直到十九岁的洁身大典。   雷因斯。蒂伦的王族,是种相当特殊的血统,具有天赋的异能,每当年满十九岁后,王女会进行洁身大典,敬告天地诸神,然后由神官们进行典礼,开启公主的灵窍,之后,公主会得到一项属于自己属性的异能。   至于是哪种能力,会随公主本身的性向、气质、未来际遇而定,除了这项能力以外,该王家在修习魔法上,亦是令人咋舌的天骨,多少才智超人之士,数百年苦修不成的秘术,她们往往在听过一遍后,便唾手可得,靠着这份天赐,世界魔导师公会的主席,此无上的荣耀,素来由该国女王兼任。   而历代女王,相当珍惜这份天赋的荣耀,皆以“博爱、慈蔼、高洁”三原则自期,故素有“人类的母亲”之称。   莉雅公主,全名“莉雅。迪斯。拉普他。苍月”,是本代的王女。   在东方诸国中,以其高人一等的智慧,与传自母亲的美貌,享有“才女”之名。   两个月之后,莉雅公主即将满十九岁。   在被送往神殿,进行准备工作的途中,竟尔失踪,原因不明,这已是近时日以来,风之大陆上,最大的消息,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为此闹翻了天,提出了钜额的悬赏。   当兰斯洛见到了布告,马上有了点子。   “诺,他们既然肯出一百枚金币来悬赏,你兄长我索性来个将计就计,发张信函,就说莉雅公主在本大爷手上,要他们付一千枚金币来赎人。”兰斯洛得意洋洋道。   “如此一来呢,又不必真的去绑人,要是事迹败漏了,也不至于有什么问题,你说,这是不是个好主意啊!”   听完了话,小草放下心头一块大石,不单是为了自己的身分没被拆穿,也是为了这个兄长,并非作奸犯科,为求富贵不则手段的奸人,而暗喜在心。   想起自己之所以逃家的理由,再想起宫廷内那些老臣的嘴脸,不由得很高兴,能够藉此好好的大闹一番。   当下,小草开始认真的思索这个破绽百出的绑票计画。   兰斯洛随口吩咐道:“总之呢!你等会就写封信,投到雷因斯。蒂伦在此的通讯处,就说莉雅小妞在咱们兄弟手里,让他们在明天,拿一千枚金币来赎人。”   “信由我来写吗?”   “这种粗浅的工作,难道要本大爷亲自出马吗?”   小草点了点头,她有信心,宫廷内那些老家伙,绝对会拿出钱来,只是……要怎么把钱拿到呢?   脑筋转了转,脸上浮现了抹莫名的笑容,她已有了腹案,明天,铁定会很精彩的。   “臭小子,没事笑什笑,装酷啊!”顺手赏了她一记爆栗,兰斯洛骂道:“那,把船开回去,想办法捞顿饭吃吧!”   “喔!”   小草应了一声,正要行动,忽然发觉……   “大哥。”   “又有什么事啊!”   “你有没有发现,有点不妥。”   “哪有?”   “你的脚板正浸在水里。”   “是吗?”   “还说没有,水已经淹过脚板了。”   两人惊叫一声,这才发觉,不知道从何时起,船底破了好几个洞,碧绿的湖水,此刻以惊人的速度,咕噜咕噜地冒进船里。   看见这种惨状,兰斯洛、小草手忙脚乱地,想堵起船底的破洞,无奈小洞太多,顾了东边,西边又进水了。   “大哥。这艘船你从哪里弄来的。”   不知道为什么,小草觉得这船的样子,依稀有点熟悉,莫非……   “这个嘛!大爷看它被停在岸上,好像没人要的样子,就顺手推下水了。”   兰斯洛耸耸肩,满不在乎的说着。   小草的想法,立刻获得了证实。   小舟才刚沉下,一艘航行甚快的扁舟,自已被水淹到腰间的两人身边,呼啸而过,船上,一名很眼熟很眼熟的船夫高声大笑:“哇哈哈哈!两个小贼,搭了老子的船不付钱,竟想偷了船跑,还居然给偷到同一艘破船,现在自作自受了吧!哇哈哈哈哈……”   激行的船只,溅起大量水花,洒了两人一头脸,不过,没多大差别,这时候的湖水,已经涨到胸口了。   “哈哈!一天里面游两次泳,对身体有益嘛!”   好像知道自己有错,兰斯洛反常的没发脾气,只是无赖的笑着。   小草还来不及叹气,水已经淹到下巴了。   奈何,大大的吸了口气,为等一下的长程游泳做准备。   “我发誓,这辈子再也不与你搭同一艘船……咕噜…咕噜……”   “哈…哈,别说的那么绝嘛!谁知道会偷到早上的那一艘呢……咕噜咕噜”“咕噜……   咕噜“”……咕噜咕噜“   就在隔日,雷因斯。蒂伦驻杭州一带的办事处,收到了一封令整个办事处为之天翻地覆的绑架信,内中说明,失踪多时的莉雅公主,已遭到名为“恶魔党株式会社──杭州分部”   的秘密组织所绑架,并被要求于当晚子时,交付一千枚帝国金币,作为赎款。   随信,附上了一枚玉印,与莉雅公主的亲笔求救函,而玉印经确认后,亦证实为莉雅公主的随身印信。   此信经超空间通讯,传达雷因斯。蒂伦王都之后,立刻引起了王室上下,极度的震惊,一千金币的赎款,在旁人的眼中,确实是笔巨款,但以一国之力而言,却也不过是九牛一毛,真正使他们为之心惊胆颤的,是歹徒自投信至收取赎款,之间只有三个小时,那刚好是一个致命的时间。   在艾尔铁诺境内,调取一千金币,并将之送达杭州,需要将近三小时的时间,而将邻近区域中将足以担当此事的高手,徵至杭州,需要三个半小时的功夫,歹徒能不偏不倚地,选在这个时间内,足见对于王家的行政作业,了若指掌。   当下,王室内产生了一阵“搜索内贼”的声浪,因此事件遭到调查者,不下二十人,期间也有相应的副产物,利用公权走私、诈欺、收贿,被揭发而入狱判刑者,另有五十人之多,这是题外话,暂且不提。   缴付赎款的地点,是定在一个十字路口,中心的大树下,歹徒要求,将赎款以金叶子的形式,存于包裹,置于树下。   由于担心遭到有心人士的觊觎,此事被列为高度机密,并不先行通知艾尔铁诺官方,而由雷因斯。蒂伦王家,驻杭州办事处,独力负责。   办事处的人员,很努力地调集了最短时间内所能赶到的武术好手,为了防止歹徒逃逸,预先将周围三条街的范围,尽数纳于掌控,希望能由歹徒的行踪,找出公主殿下的所在。   半夜子时,弦月当空,凉风送爽,埋伏在街道两旁楼房中的人员,屏住了呼吸,仔细的注视四面八方的每个角落,不敢放弃任何细微的动静,等待着歹徒的到来。   当远处的钟声,敲满了十二下响声,原本紧绷着的心,几乎要跳了出来,但是,受到严密监视的树下,连带邻近三条街上,没有半道人影。   要不是对方提出了证据,埋伏人员几乎要错疑,自己是遭到戏弄了,就在他们正打算要放弃的时候,远远的地方,传来的闷雷般的声响。   “什么声音?”   “不晓得,听起来不大对劲。”   “事情有变,大家加紧戒备。”   “封锁道路,邻近人员立刻行动。”   不远处,一个马厩遭到纵火,受惊而发狂乱奔的马群,受到引导,朝此地奔来。   发狂中的马群,突破了街上的封锁线,转眼间,便已奔至此地了。   巨变陡生,埋伏的众人,一时间失去了应变的能力。   在混乱中,事情完全失去了控制,埋伏在周围楼层的百余人,都有水准以上的自保能力,虽然立刻飞身而出,但除了闪躲或留心左右,却也没人想起抢入乱蹄之中,看看是否有歹徒藏匿于其下。   结果,当马匹向四个路口,分驰而去,原本放置在树下的包裹,早已不翼而飞。   失去第一时间的埋伏人员,只得分作四个方向,追逐而下。   兰斯洛一个翻身,爬上了马背,将手中的包袱反缚于背,搂住马颈,稳稳的坐着,他生活山野十余年,这区区马腹藏身的骑术,自是难不了他。   “小草这小子的脑子不坏,兄弟俩联手,倒是可以狠狠地发它一票。”兰斯洛喃喃道。   这件计画从头到尾,可说是兰斯洛提案,小草策划。   在两人奋力游回岸边后,小草展现了教人吃惊的才智,立刻展开种种策划,推算时间,想定取款方式,如何脱身,如何分散、甩开追兵,在兰斯洛为之瞠目结舌时,小草已经笑眯眯的,开始解释整个计画了。   因为目标被分散,发现兰斯洛的踪迹而紧跟在后的,已不过是十数人而已了,尽管如此,他们其中不乏轻功好手,而兰斯洛胯下又非千里神驹,巷道追逐几回后,双方的距离被大幅拉近,眼看就要追上了。   “嘿!好家伙,居然追了上来。”   兰斯洛脚下加力,双腿轻夹马腹,登时如箭离弦,加快奔出,又拉开了两边的距离。   若照兰斯洛的本意,此刻便要与敌人大打出手,但听到这个意见的小草,当时却是两眼一翻,对兄长的武功程度大摇其头,而策定了第二步计画。   兰斯洛把马头一转,冲往西方。   后方的追捕者见状,更是猛力提气,三步并作两步,穷追不舍。   眼前的匪徒,是他们追寻公主下落的唯一线索,倘使走失,那后果当真是不堪设想。   双方又绕了两条巷子后,蓦地眼前一宽,到了个大街。   “恶贼!还不快快束手就擒。”   跑在最前方的一个追捕者,猛吸一口真气,脚下使力,大步跃起,两手成擒拿式,扑向兰斯洛,想再兰斯洛尚未再变方向之前,将之擒下。   “大个子,辛苦你了。”   兰斯洛嘻嘻一笑,反手将背上包袱,顺势推入那人掌中,左足趁机在马腹上轻点,借力跃起,一个翻身,顺势翻上了附近的民房,再一跃,消失在茫茫夜色中。   那个大个子用力过猛,一时转不过来,两手一分,竟将包袱扯作两截,只见满空黄叶乱舞,随风乱飘,后方的人看到,纷纷呆在当场,作声不得。   包袱里面应该装有的一千金币,竟变做烂泥也似的枯叶。   “糟了,中了贼人的调虎离山计了。”   察觉中计的愤怒与悔恨,化作屈辱之鞭,狠狠地痛击着他们,所幸,这种感觉并没能持续多久。   就在兰斯洛消失的同时,恍若事先经过排演似的,黑暗的夜空,被几十盏孔明灯所照亮,四周点起火把无数,四周的民房,跑出了一片黑压压的人群,个个手拿兵器,看情形,怕没有个百来人。   “好恶贼!居然还有同夥。”   追捕者们不由得倒吸了口凉气,他们原本就猜想,在幕后策划案子的,是个极为庞大的组织,想不倒歹徒深谋远虑,竟将大队人马埋伏于此。   “该死的贼子,居然胆敢恃强行劫,累得爷们等你们半晚,还不快快投降。”   埋伏的,是艾尔铁诺的地方警察,他们接获密报,今晚子时将有一批凶恶歹徒,要打劫此地的店铺,虽然这听起来像是个恶作剧,但为了小心起见,地方警部还是挑选了人员,在此地埋伏,果然见到一批“凶恶强人”,意欲恃强行凶,当下个个摩拳擦掌,要将“歹徒”   一网成擒,以便升官发财。   雷因斯。蒂伦的一方,此刻知道自己非但上了大当,而且更中了敌人充满讽刺性的埋伏,基于事件必须保持隐密起见,他们除了逃跑以外别无他法。   当然,埋伏的官差,不可能眼见到手功绩飞走,双方就在巷道间,重演了一遍追逐战。   在被抓与逃走不断上演时,他们最大的疑问,大概是,那一千金币到底到哪去了呢?   就在原本十字路口的大树下,一只小手破地而出,有个瘦小的身影,自预先挖掘好的地洞中,攀爬而上。   小草拍了拍身上的灰土,拾起脚边的包袱,脸上满是自信的笑容。   早在绑架信寄出以前,她便在此掘了个地洞;当雷因斯。蒂伦办案人员将包袱置于树下时,她已藏身于其中。   之后,由兰斯洛藏身马腹,另外取个包袱,惑人耳目,反正黑夜中谁也看不清楚。   如此一来,埋伏的众人,会被引开,要是真的被追急了,只要将假包袱抛去,也可以甩脱追兵,而真货早已在混乱中,被树底的小草趁机取走。   “地底藏人,调虎离山,都只是很老套的把戏,可是两套并用,成功率就很高,原因无他,只因为人们都只会看到,自己想看的东西。”   当向兰斯洛解释整个计画时,小草如是说。   那么艾尔铁诺的埋伏呢?   “那是国家的神秘主义被倒用的结果。”小草微笑道。   就因为知道,雷因斯。蒂伦宫廷会顾忌丑闻的发生,与结外生枝的变数,所以定是自行私下解决,不会通知艾尔铁诺政府,所以小草反过来,利用艾尔铁诺的警察,来替兰斯洛阻挡追兵,反而教斯菲尔伦多一方手脚大乱。   只是,身为应该被拯救的主角,却大是热心的,主动策划着绑票的种种计策,这样的小草,实在是个大坏人。   兰斯洛哼着小调,纵跃如飞,从一个屋脊,跳跃到另一个,以最快的速度,脱离现场,想到预定的地点,与小草会合。   “无耻贼人!快快停下步来。”   “这种话,等你们追上本大爷再说吧!”   发觉约定的时间,一分一秒过去,兰斯洛不禁要皱起眉头了,之所以让他耽搁的原因,是在他之后,有几道身影,穷追在后,看样子,是艾尔铁诺的警察吧!   “哼!不管是雷因斯。蒂伦,还是艾尔铁诺,看来全都是一些烦人的家伙嘛。”   连续跑了半个晚上,兰斯洛不禁有些不耐烦起来。   兰斯洛并没有正式的学过轻功,只是,过往生活在山林里的日子,常常两脚绑着铁球,穿越数处直涨到胸口的溪水,到十余里外去取水;也常常在树枝间与猿猴嬉戏、捕捉鸟雀,因此虽然未受过调教,当其迈开大步,发足狂奔,身手之敏捷较诸一流好手,可说是尤有过之。   不过,老是被人家在后面穷追,却也不是什么有趣的消遣。   “跑步这种事,还是悠悠闲闲比较有趣,像这样子的跑法,对身体一点帮助也没有。”   兰斯洛一边唠叨,一边动着脑子,试着甩掉后头如附骨之蛆的追兵。   灵机一动,想定了主意,当下脚底猛然加力,瞬间拉开了与追逐者的距离,就在追捕者为之惊讶不已,要发力追上时,兰斯跃下了屋脊,开始在黑暗的巷道中,左钻右窜,没几下,便消失了踪影。   追捕者不禁大声咒骂,此处街道窄小,加上夜色昏暗,视野极狭,想要找到犯人踪迹,并非易事,而且处理不当,便会滋扰民众,多生事端。   忍住勃发的怒气,他们跳下屋脊,试图寻找疑犯的踪影。   而兰斯洛一点也没闲着,他利用这段多出来的空隙,摸黑窜向原先看到的一所屋宅,打算在里面躲一段时间,甩开追兵。   翻过墙去,是座颇大的花园,昏暗中,看不清景物,由规模的大小来判断,屋主并非一般平民,而是相当富有的一家。   墙外隐有人声传来,兰斯洛更不迟疑,向最近的一栋独立楼阁移去,手脚并用地爬上与屋子比邻的大树,脚底一蹬,便站上了二楼的屋檐,小心地推开了窗子,兰斯洛翻身而入。   甫一进屋,扑鼻而来的薰香气味,房间里的绣床,明明白白的表示,这是间女儿家的闺房,更糟的是,那床上明显睡的有人,而且已被惊醒。   兰斯洛应变奇速,立即扑向床上,想要先发制人,不料却以晚了一步,那女子早先一步退到茶几旁,兰斯洛一击不中,反身便是一扑,抓到了只袖子,兰斯洛大喜,右手跟着一擒,掐住那女子的咽喉。   黑暗中,两人贴了个满怀,隔着薄薄的绢布,兰斯洛感受到,绢衣下丰满的年轻肉体,阵阵的女儿幽香,扑鼻而来。   无暇享受这份动人的时光,兰斯洛低声恐吓道:“别出声。你一出声,我就杀了你,我只是来这暂避敌人,不会……唉唷!”   话未说完,被人反臂擒拿,扭住右臂,那女子竟会武功,虽然力量不大,但招数巧妙,竟把兰斯洛给直跌了出去。   “你……”   兰斯洛关节处给痛得七荤八素,刚想有反应,陡闻“刷”的一声,房间忽然亮了起来,却是那女子点亮了几上的油灯。   藉由微弱的火光,兰斯洛看清了那女子的脸。   眉目如同一泓秋水,长长的睫毛不住颤动,楚楚动人的脸蛋上,虽然因为不速之客的来到,而有些惊慌,却反有一抹无畏的笑靥,浮现在唇边,在告诉入侵的外人,她人并非是个只会惊惶失措的庸俗弱女子。   不是别人,正是昨天巧遇于西湖畔,雨中赠伞,让兰斯洛一见倾心的紫钰姑娘。   乍见心上人,兰斯洛再度为其无双的美貌所惊艳,呆立当场,随即想起自己误闯佳人香闺,连忙手慌脚乱地道歉。   “呃!夫人…不是,贵小姐…也不对,姑娘…”   慌忙中,兰斯洛错误连连。   他极力想表现优雅一点的样子,却连连出错,先是自称“本大爷”,又连忙改口“兄弟我”,再想想也不妥,最后换成“在下”。   “在…在下,躲避敌人,误闯姑娘的屋子,本…在下深感歉意,现在就告辞了。”   兰斯洛很努力地,让自己平声和气地说完这番场面话,才说完,已羞惭的满脸通红。   兰斯洛说完话,转身便欲跳窗离去,紫钰见他手舞足蹈的滑稽样,大是有趣,不由“噗嗤”一声,掩袖轻笑。   这一笑,直如春风轻拂,芙蓉初绽,直教兰斯洛看得痴了。   见到兰斯洛如此呆望,紫钰不禁莞尔,当下收起笑容,清声道:“先贤有云:”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悦乎?‘先生虽是不请自来,也算是我落琼小筑的客人,如不嫌弃,便请在此盘桓数刻,让我一尽地主之谊。“   兰斯洛不意有此一问,大喜过望,连忙点头如捣蒜。把什么约定的时间,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。   紫钰温言道:“既是如此,便请先生移步前厅,稍坐片刻,待妾身换装见客。”   兰斯洛这才注意到,紫钰身上所着,乃是一般宽松的绢质睡袍,一双柔滑粉嫩的美腿,完全暴露在外,姿态撩人之至。   为怕佳人认为自己唐突,不敢多看,兰斯洛赶忙转头向后。   紫钰摇起桌上的铃铛,将楼下的婢仆唤起。   进来的婢女,见到小姐的房中,多出一个陌生男子,几乎要失声尖叫,却被紫钰轻描淡写的一个眼色所止住。   “这位先生,是我多年好友,你们要好生款待,不可失礼。”   一句话,打住了婢女们的疑问,赶紧小姐伺候更衣,并将兰斯洛带至前厅。   兰斯洛坐定后,仆役送上一壶清茶,四色点心。   这才忆起了,与小草相约的时间已过,应当早点抽身,去和小草会合。   但转念一想,自己误闯心上人闺房,未受见怪,反而遭到款待,如此良机,岂是常有。   一念至此,心意登决,准备把握机会,趁机与心上人亲近。   “先生久候了。”   一声清脆的语音,自顶上传下,紫钰身着浅蓝衫裙,素巾围腰,黑绢般的秀发,用一根木簪定住,几道青丝斜挂于面前,散发着另一种冶艳风情。   “先生高姓大名?”   “兰斯洛。我叫兰斯洛。”   与日间初遇小草时完全两样,兰斯洛似乎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,更罔论大肆吹嘘了。   “兰斯洛先生。”似乎看穿了兰斯洛的紧张,紫钰轻笑道:“我不问,你是从哪里来?   也不问,你为何到这里来?既然进了落琼小筑,就是这的客人,兰斯洛先生可以等到你认为安全的时候,再行离开。“   被这么一说,兰斯洛反倒惊讶起来,以自己现在的外观,蓬头散发,衣着不整,又是个粗壮汉子,无论是谁,见到这样的人,破窗而入,铁定会认为强盗打劫来了,可是这位紫钰姑娘,毫不惧怕,还与自己沏茶聊天,此举非但不合一般大家闺秀的举动,反而大见江湖豪客的英侠之气,真是奇哉怪也。   忽然想起,日间小草曾经提过,这朵“广寒冰琼”身染无名恶疾,身体极弱,可是相遇至今,除了偶尔的一两声轻咳,并没有什么重病的徵兆啊!   莫不是小草撒谎?   仔细端详紫钰的姿容,她的腰身极为纤细,娇柔而不见丰腴的身体,骨感十足,看上去只怕狂风一刮,便可以被吹到半空去了。   瓷器般精致的脸蛋上,所浮现的,是种教人心悸的苍白,的确是久染重病的样子。   察觉了兰斯洛的视线,紫钰道:“妾身自幼身染疾病,医治太晚,伤了肺脉,所以素来身子虚弱,若是有什么失态的地方,先生勿怪。”   语罢,又是几声轻咳。   如此一个娇弱的女子,居然能以擒拿手,将自己反摔出去,兰斯洛回想起来,不由大是奇怪。   “妾身自幼,好读坊间的游侠列传,对所谓的游侠之士,向往再三,也曾学了几套上不得台面的防身之术,适才若有得罪,便请先生多多见谅了。”   “没有,这全都是我自己的错,该打该打。”   听到紫钰的解释,兰斯洛疑心尽去,再无问题。   两人当下便沏茶谈天,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,言谈中,兰斯洛发现,紫钰非但见闻广博,天文地理无所不知,而且此女聪颖不凡,观察入微,若是遇到兰斯洛听不懂的地方,还预先将之简化,旁徵博引。   相谈一席,宾主尽欢,不知不觉,已是天光拂晓,服侍一旁的婢子,重新沏上了一壶茶,为兰斯洛倒上了一杯。   兰斯洛举杯欲喝,却是一怔,只见磁杯中,浑浊深碧,是种怕人的墨绿色,凑近一嗅,浓浓药草味,酸腥刺鼻,中人欲呕。   刚想开口询问,却见紫钰脸上,尽是期盼之意,为博佳人芳心,兰斯洛把心一横,忍住反胃的感觉,将茶一饮而尽。   苦茶入喉,酸臭难当,几乎令兰斯洛想把胃里的东西,全吐出来。   “唉!”紫钰叹息一声,站起身来,原本的期盼之情,已转为失望。   “紫钰身体不适,无法久谈,先请告退,先生请自便。”   语罢,再不回头一眼,于婢女们的簇拥下离去。   兰斯洛呆在当场,不能理解发生何事,好半晌,见紫钰没有再出来的打算,天亦已大亮,只得失魂落魄的从大门离去。   望见紧闭的大门,兰斯洛自唉自怨,不知自己做错什么,竟给人扫地出门,原本两人不是谈的很高兴吗?怎么忽然就……   正自苦思不解,半空中,一条手绢飘至面前,兰斯洛拾起一看,手绢上书写有字:   夫人姑娘贵小姐,兄弟在下本大爷,非是前生有宿缘,只为今世错难解;   最好交情初见面,相逢无因命早结,落琼随雪砌满园,候月常扫玉台阶。   字迹娟秀,辞意诙谐,诗末署名“紫钰”,正是紫钰的手笔,兰斯洛端详再三,虽不明白诗中的意义,但对方既然肯将贴身之物相赠予,那么,是不是代表……   自己有希望罗!   一念至此,忍不住手舞足蹈,在大街上跳起舞来。   在楼台上看到这幕的紫钰,再次为兰斯洛的动作,莞尔微笑,“真是个有趣的人啊!”   映着东方的第一道晨光,她轻声咳了起来,自己的身体,是一年不如一年了,莫非,就当真如城里的那首歌谣,这朵琼花,真的过不了二十载的春天吗?   半晌,紫钰低语道:“师父所说的天灵之人,就是他么?”   身后的房间,在阳光的照耀下,空荡荡地看不到半个人影,却有一个深沉、生冷的声音响起:“不错,开启十方血囓锁,必须要以天灵之人的鲜血生祭。你的任务,便是暂时接近他,保护灵人的安全,直到时辰到来,剩余的,没必要过问。”   说话的,是个男子,他的声音,让人想起冰河互相摩擦时,所发出的声响。   只闻其声,不见其人,使得情景格外的诡异。   紫钰默不作声,只是让轻轻的咳嗽声,响彻在房间里。   黄昏时分,原本人潮不断的西湖,一个身材高大,气宇不凡的年轻人,意态飞扬地大步走在街上。   在他身旁,另一名身材娇小,俊秀清雅的年轻人,与他并肩走着。   由于两人的外貌突出,不时吸引了路上女性好奇的目光。   这两人,自然是兰斯洛和小草了。   因为不见兰斯洛的踪影,而急的像火烧眉毛般的小草,在相会后把兰斯洛狠狠地刮了一顿后,两人将赎款存入议定的地下钱庄,然后去最昂贵的澡堂,好好梳洗了一遍,换上了最华贵的衣服。   当在澡堂门口碰面时,两人均为了对方的改头换面,不由自主地大吃一惊。   将蓬草般的长发剪掉,把累积多年的胡须剃去,再换上了一流的服饰,兰斯洛有若脱胎换骨般,展现其英伟的外貌。   浓眉、大眼、宽肩、高大健壮,虽称不上英俊,却有股不凡的大丈夫气概,引人侧目。   小草就更不得了了,将全身的尘垢洗去,回复本来面目的小草,穿上男装,模样更是俊美无对,举止优雅,俨然便是个翩翩佳公子,立刻便引起了一阵骚动,更教兰斯洛差点惊的连下巴都掉下来。   好不容易自尖叫的女子群中脱身,小草出主意,买了间胡同,作为栖身之所。   当一切事宜底定后,兰斯洛提议要来西湖一逛,已经发誓不再搭船的小草,虽然无奈,也只得跟在一旁,两兄弟步行游西湖。   绕行良久,两人上了断桥,想起两日前,因为无钱付账,自饭馆一路狂奔至此,兰斯洛不禁感慨万千。   “对了,照你看来,紫钰姑娘给我那首诗,是什么意思?”   打从昨天回来起,兰斯洛便一直缠着小草,要求翻译诗意,他自己虽识字,但却没读过多少书,不能做赏诗论词这类工作。   每看到兰斯洛提起紫钰时,那种傻笑的脸,小草便觉得极不是滋味,但内心深处,又找不到个反对的理由,在拗不过的情形下,只得解释。   “前面几句没有什么,‘落琼随雪砌满园,候月常扫玉台阶。’是人家大小姐以落琼自比,要你当月亮啦!”   “那是什么意思?”   “叫你去吃饭的意思啦!”   看到兰斯洛兴奋不已,小草心中气苦。   琼花是夜间开放,清晨凋谢的植物,命中注定,见不得日光,如今紫钰自比琼花,却又明说“候月”,用意不问可知。   “哇哈哈哈哈……早就跟你说,你兄长我魅力惊人,没有任何女人能够抵抗,果然应证了吧!”   “才怪,你少臭美了!那只是分手的预先慰问而已。”   “臭小子,敢这样向你兄长讲话。”   兰斯洛追打着小草,两人一前一后,奔下了断桥。   “魅力惊人?”   得了吧!小草暗暗啐道。   兰斯洛的外表,虽说英伟出众,却并不能算是美男子,论才学、论武功,也都一无是处,说财产吗?穷光蛋一个,连一般的女子,都很难看上他,何况,听兰斯洛的描述,那名紫钰姑娘,也不是个普通的女孩子,这之间,可千万别有些什么才好?   奔跑间,蓦然惊见,断桥在夕阳的照映下,如同着火般的艳丽。   “相识断桥初赠伞”,这是兰斯洛与紫钰初遇的写照,然而,琢磨文义,可不是个好兆头啊!   小草心下一惊。   为兰斯洛的安危,小草暗自担心,她那超越常人的智慧,已自不可见的未来中,隐约嗅出了一丝不安的味道了。   “既然下定决心,要追求人家,就得打起精神来,做几件大事,出人头地,这样才配的上人家的好姑娘。”知道事已不可挽回,小草酸溜溜地道。   眼前,也只能走一步,算一步了。   没发觉小草的异常,兰斯洛点头称是,忽然,一个物体映在他的视网膜中,在不远的前方,有座高塔,巍峨耸立,在晚霞之中,琉璃瓦片发出绚丽的光华。   在塔的下方,一群人把塔挤得水泻不通,不知所为何来?   “喂!小草,那是什么地方?”   “那个啊!是雷峰塔。”   “雷峰塔!是白蛇传中的那一座吗?”   “对啦!”   兰斯洛大感兴趣,以前,死老鬼曾经对他说过白蛇传的故事,而且对里面的许仙,深恶痛绝,说什么这个男人,卑鄙无耻,懦弱无能,被别人说个两句,就笨的去出卖自己的家人,大丈夫切勿如是也。   当时,兰斯洛对于这番话,亦是心有戚戚焉,一个男人,若不能保卫自己的妻小,那就没有成为男人的资格了。   “那一堆人是在作什么?有好东西看吗?”   “不是,他们是来寻宝的投机份子。”   “寻宝?”   小草跟著作解释,雷峰塔每至八月,便会发出奇异的光华,等到中秋夜的亥时,一道惊人的灵光之气,直冲九宵,愚夫愚妇所见,便称做是有宝物现世,相争膜拜顶礼,事情传开,也吸引了无数的江湖豪客,来此寻宝,想看看自己能否侥幸成为,天意命定的得宝之人。   “艾尔铁诺政府,这么心胸宽大,管都不管吗?”   照兰斯洛的想法,若是真有宝物,只怕政府早已收归国有,哪里还会等到有人来寻。   “他们不是不管,是没能力管。”小草笑道。   宝光的出现,至今已有千余年之久,在这段时间中,来寻宝的人,搜遍了雷峰塔的一瓦一石,却没有半点收获,艾尔铁诺政府,对此索性采取完全开放政策,每年中秋,举办寻宝大会,任由人们到此寻宝,只是在一旁预伏兵马,准备来个守株待兔。   “好,我决定了。”   兰斯洛眼中发出异彩,脸上一副干劲十足,想要好好作一点事的样子。   听到这句话,小草心惊肉跳,两天来,每次兰斯洛说这句话,就必定惹出事端,而跟着遭殃,在背后收烂摊子的,就是小草,故而她此刻求乞满天神佛,四大天王,希望这个大哥,不要再有什么奇异的鬼点子,例如说:上妓院什么的。   “我要参加中秋的寻宝大会。扬名立万,出人头地,当个大英雄,再好好的追求紫钰小姐。”   小草虽然不悦,却也松了口气,啐道:“知道了啦!你好好的干,我会帮你的。”   “不过,在那之前……”   小草差没给跳了起来,“不过”,什么叫“不过”,这个疯狂大哥,到底还想做什么?   兰斯洛眼中的光芒,炽热的恍若要烧着,他仰天狂笑,引起了来往人潮的侧目。   “哈哈……天下英雄本好色,既然要做英雄,又岂能不好色。既然已经有了钱,当然要好好的去挥霍一番。”   兰斯洛抓住小草,高声笑道:“小弟,咱们上妓院去吧!”   “妓院,又是妓院,为什么又是妓院?你脑里除了妓院没有别的东西吗?”   小草眼冒金星,语无伦次,就差没口吐白沫了。   “少罗唆!走吧!”   也不管小草的惨叫,兰斯洛拖人便走。   “走吧!今天兄长我要带你体会大人的滋味。哇哈哈…”   “哇!我不要,不要拖我去,快点放手啊……”   长长的哀嚎声,再次回响于西湖。   东方的天际,一抹弯月,缓缓的升起,点点星光,开始取代晚霞,随着夜晚的到来,许多人或自愿或非自愿地,面对将到临的未来,这其中,是福,是祸,没有人知道。   人的幸福,就在于没有人知道,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,以此而言,现在的小草与兰斯洛,他们都是幸福的。   好书尽在www.cmfu.com   银河篇 第三章 人间相思不曾闲   (起3Q点3Q中3Q文3Q网更新时间:2003-4-21 15:11:00  本章字数:22029)     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艾尔铁诺王国杭州   朱门居中,灯火通明,绢之国的灯笼,邱索拉的香油灯,天竺的九宝莲华灯,散布出瑰丽的光芒,映在被漆上金红的合抱大柱,与华丽的建筑相衬,更显的富丽堂皇。   价值不菲,由绯樱帝国传入的香料,被混在灯蕊里,随着热气蒸发,多种依古法调制的香水、薰香,或喷洒于衣饰,或封藏绣囊,与刻意栽种的香草混和,将周围薰的馥郁香浓。   各式厅房,依消费等级而有所差别,却都是极尽奢华之能事,珍珠、宝石、象牙……之类的饰物,满璧光华,地板上、床褥间,全是绣工精美的红毯、丝被,看得人眼花撩乱。   许多自诩风雅的达官贵人,饮着自提兰运来的美酒,品尝异国佳酿,与歌妓纵声调笑,命令乐师弹奏起琵琶、七弦琴,唱着时下最流行的乐曲,吟咏诗文,饮酒作乐。   院落内各个包厢,丝竹共奏,嬉笑怒骂声齐鸣,好一派热闹光景,其中,有某间房,显得特别聒噪。   “过来,过来,给本大爷摸一下。”   “喔……嗯……”   “大爷,您好偏心,人家也要。”   “该到我了,英俊的大爷。”   “不要急,一个一个来,你们每个人都有份。喔喔!你有个结实的小屁股。”   “讨厌啦!大爷。”   取得钜额赎款,一夜之间变成暴发户的兰斯洛,如愿以偿的进入了朱门居,看门的龟奴完全认不出新打扮的兰斯洛,甫一开门,便被昂贵的行头所震慑,目瞪口呆,当小草由袖中,取出数枚艾尔铁诺金币后,两人立即被蜂拥而来的妓女们,簇拥进最上等的特级厢房。   这样的结果,完全在小草的预料之中,深知兄长随时都会惹出事端的破坏力,为了尽可能地减少麻烦,她只得在衣着上下功夫,以昂贵的服饰,标示出某种隐约的暗示。   用上等兽皮所编,黑白相间的套衫,露出魁梧的胸膛,贴身的皮裤,衬以红宝石缀成的腰带,穿在兰斯洛的身上,配合上他原本的气质,看上去,霸气中带着威仪,望之凛然。   由于雷峰大会的日子将近,许多志在寻宝的江湖人士,纷纷赶至,使杭州城中,卧虎藏龙,随便一个事端,往往便会招来意想不到的杀身之祸。   兰斯洛这般打扮,甫看之下,确实是具有某皇室贵胄的气派,让别有所图之人,心有所忌。   而这身打扮,却是教小草伤透了脑筋,要把兄长原本的野蛮,变成威严;原本的粗俗,变成气派,看似相近,实距却远,所幸小草出身于皇家,选配服装原本就是家常便饭,一番折腾后,总算把工作完成。   至于小草自己,反倒是没有在衣着上花多少心思,她原本就是处于逃家期间,自然不需要多余的招摇,惹来麻烦。   然而,或许是误算吧!   穿着白色儒衫的小草,显的俊美异常,俨然便是个再世潘安,打从离开澡堂起,便一直招惹路上女孩子的指指点点,而进了朱门居后,更是成了院子里姑娘们抢着接待的娇客,软玉温香,莺莺燕燕,令她不胜其扰。   “过来!再给大爷亲一下。”   “大……爷!你别光亲嘛!”   “夥计!再开两坛女儿红。”   “哇……!大爷您真是海量啊!”   虽是第一次逛妓院,兰斯洛却表现的有模有样,毫不生疏。   只见他左拥右抱,大口饮酒,在粉颊红唇间,香来香去,一双大手,老实不客气地,游移在妓女的酥胸丰臀之间,大占便宜。   众女皆是惯见烟花、烟视媚行之人,这等阵仗,司空见惯,也是嬉笑跌作一堆,把丰腴的肉体,紧贴客人,大展媚功,趁客人头昏脑胀,色授魂予之际,多开名酒,增加钜额消费,之所谓“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”,酒国生涯,原是如此。   “香、香你个头啦!我也很香啊!死大哥,臭大哥。”   小草看在眼底,火冒三丈高,几乎气得连肺也要炸了。当下只是暗骂连连,忘了自己酒量不好,拼命猛灌烈酒,“啪”一声,却是用力过度,将筷子折成两截。   “哦!二弟,怎么一个人在喝闷酒啊!”   “不要你管,去香你的妞吧!”眼前似乎有点昏眩,小草头晕骂道。   “这可不成,你兄长我一向是个有福同享的人,怎么能让你被丢在一边呢?”   兰斯洛计上心来,猛一拍掌,长声笑道:“姑娘们听好,今晚谁要是能把我兄弟伺候的服服贴贴,这一袋金币,就是她的。”   说完,将一袋沉甸甸的金币,丢在桌上,怕没有个百来枚金币。   果然,重赏之下,必有勇妇,三五个打扮娇艳的美貌女子,坐近了小草,或搓背,或揉肩,软语呢喃,使尽温柔解数。   小草的俊美,即使是杭州之大,也极为罕见,她们原本就对之深深倾倒,此刻有了机会,那还不趁机好好亲热,看看是否有这个机缘,得到这位少年公子的垂青。   “喂!手不要乱摸。”   “公子,您堂堂七尺之躯,何必这么畏畏缩缩呢?”   “是啊!你看他脸都红了,好可爱啊!”   “放手……你在摸哪里?”   众女嬉笑间,自然上下其手,小草满脸通红,竭力推阻,虽然同为女儿身,要与人作这等亲密接触,也确实教她吃不消,可恨的是,那个肇事的大混球,此刻正好整以暇的一旁观赏,为了兄弟的窘像,笑得快昏过去。   “再加把劲,第一个亲到我小弟的人,重重有赏。”   “咦……”   一名侧坐在小草大腿上的绿裳女子,失声惊呼,正在抚弄小草胸膛的纤指,就像碰触到烧红的烙铁般,急忙抽回,那原本该是一片平坦的地方,竟是饱满柔软,触手生滑,再仔细端详小草,只见眉目如画,朱唇明眸,细嫩雪肤,这才赫然惊觉……   “你是……”   一个女字尚未来得及说出口,小草一声长笑,揽臂将那女子搂入怀中,耳鬓斯摩,肆意温存。   “哦!有一套啊,诱惑成功,有赏有赏。”   兰斯洛见状,哈哈大笑,忙着在一旁起哄。   两人搂抱在一起,状甚亲匿,小草的右手,在对方的酥胸轻轻磨蹭,左手更放肆地自裙裾中深入,上下画弄,那女子娇喘连连,脸泛红潮,衣衫散乱,半裸的丰胸、大腿,一览无疑,冶艳诱人。   周围的一众莺莺燕燕,啧啧称奇,看不出这么俊俏的一位公子哥,竟是欢场老手,看那女子的骚浪模样,显然快感如潮,惊羡之余,不由得深自悔恨,适才没有一马当先,抢入怀中,错失良机。   那女子却是有苦自己知,小草一将她搂入怀中,立刻便是腰间一凉,一柄锋锐的匕首,抵住腹腰,而持刀人看似亲吻,却在耳畔低语:“敢说半句话,你马上就没命。”   跟着微微一痛,显然匕首已经划破肌肤。   大难临头,那还不吓得她魂飞魄散,连忙呻吟出声,努力帮忙作戏,只苦了她一面娇笑,一面又要小心腹间,以免动作太大,被开膛破腹,真的给闹了个哭笑不得。   “哇哈哈哈……有意思,姑娘们,再加把劲,能把我小弟带上床的人,加倍重重赏。”   开心大笑的始作俑者,一点反省的意思也没有,兴冲冲地等着看好戏。   古有名训,玩笑开到过了头,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了。   结局果然不错,在连接应付了一晚上的性骚扰,又被迫当众做激情表演之后,抬头看到那张快笑到喷饭的大脸,小草再也抑制不住,怒从心中起,气得一把推翻了桌子,拿着酒壶,劈头就掷。   “大哥是大笨蛋!”   惊呼怒骂声中,小草夺门而出。   “哎呀!救命啊!”   “不要把我推到前面。”   “你在干嘛?”   室内一时酒菜淋漓,盘筷飞舞,众人不免抱头鼠窜,躲得狼狈,身手不好的人,自是在劫难逃,给溅个一头一脸。   就可怜那绿裳女子,适才抽身不及,给匕首画伤了皮肤,惊慌之下,以为受了致命重伤,两眼一翻,口吐白沫,昏了过去。   兰斯洛总算避得快,没给溅上,微微一愣,随即爆发了火山般的怒气。   破口大骂,急冲出门,要把阻碍寻欢兴头的人,狠狠教训一顿。   鸣虫低唱,晚风徐来,吹动花丛如海。   比较起喧闹的前院,寂静的后花园,便显得冷清许多,这是朱门居为了让厌倦了连番饮宴的客人,有个吹风醒酒之所而建,虽非主要建筑,却也是布置的精致典雅,不失派头。   小草跑的后花园,忍不住满腹的委屈,顺手扯了堆鲜花,扯成数截,掷花生气。   “死大哥,混蛋大哥。”小草边掷边骂。   事实上,倘若让服侍于雷因斯。蒂伦宫廷的太傅、女官,看到了小草如今的窘状,只怕半数要张开口,狂喷白沫了,至于另外半数,那是在张口之前,便已生生地昏了过去。   在风之大陆的东半部,莉雅公主以博学多智的才女之名,享誉于神圣联盟,这是众所皆知、素为民众所津津乐道的事。   只是,在这则传闻的背后,有着另一层不为人知的事实。   横视风之大陆,由于连年战祸,受高等教育只是少数人的特权,除了落魄贵族开设的私塾外,一般教育工作素由神职人员担起,普通的民众,想要读书识字,都必须以神官为师。   宗教,本就是学术的起源之一,占星术开启了天文学,风水堪舆形成了地理研究,炼金、炼丹发展出矿物学,比比皆是。   此类高层次的文化,在修道院之间耳语相传,加上环境清幽,可以静心钻研学问,所以当代出名的学者,几乎清一色都是担任神职。   在此情形下,文化悠久无人能及,俨然以大陆宗教源流自居的雷因斯。蒂伦,无疑稳坐了学术界的第一把交椅。   历代女王皆是爱好学术,奖励文化发展之人,除了特别规划研究区,提供各种研究经费之外,王族成员更是虚心礼贤下士,热心参予各项艺文展、辩论会,发表会,与诸家学者往来密切。   久而久之,雷因斯。蒂伦的文化水平,远超大陆诸国,王都号称广集学者二十万户,形成优性循环,慕名千里求学者,不计其数,历来能人辈出,其中自也不乏学而优则仕之辈,诞生贤臣良将,游侠诗人,多如沙河。   莉雅公主,便是生长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。   虽然受到祖训的限制,在行成人礼之前,不能修习法术,这位命定的储君,却是一刻也没闲着,自小浸淫在王立学院之中,从天体运行、异国地理、历史流变、失传的古代秘术,乃至于医学兵法、音乐绘画,无所不窥,加以天资过人,小小年纪便以卓然成家。   十五岁时,于每七年一度的辩论会上,展露锋芒,驳倒各派学者,而后,发表论文,“能增减一字者,百金以谢”,悬挂三日夜,未有人能动其分毫,至此,莉雅公主声誉远播,才女之名,遂响彻东方。   只是,世事无完美,在宫廷长官眼中,这位小公主,无疑是个会呼吸的恶梦。   迥异于历代女王的慈祥温和,莉雅自小便是个骄纵蛮横,视旁人若无物的性子,与阴狠毒辣,仅是一线之隔,喜好捉弄他人。   无双的头脑,成了最大的利器,弄得宫内叫苦连天,终日鸡飞狗跳。   王室内,对于这样的一个继承人,相当反感,无奈雷因斯。蒂伦之王位,传女不传子,所以尽管众大臣为之苦恼再三,最后也只有悲叹两声,祈求上天保佑。   这样的自己,为什么会对兰斯洛百般忍让呢?   这一点,小草并不明白。   看来,两个月的颠沛流离,对自己的影响可真不小,体会平民百姓的生活,对磨练个性、耐性来说,大有帮助。   如果换做两个月前,倘若有人敢这样给她气受,一定已经被她整得求生不能,求死不得了。   只是,报应来得好快啊!   小草幽幽地叹了口气。   绢之国有句俗语,一物克一物。   如果让二皇兄知道自己的处境,一定会大笑说“恶人自有恶人磨”。   想起身边的那个男人,他暴躁的脾气,粗鲁、好色又不懂的体贴,明明没本事,又爱吹牛,整天就只想着上妓院,简直是集男人的耻辱于一身。   可是,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人,会如此牵动自己的心房呢?   很想为他做事,怕他到处闯祸;很想依偎在他身旁,虽然他老是粗鲁的把自己推开,很想跟他匿在一起,整天疯疯颠颠的到处乱跑,很想…很想…和他一起作很多事……  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?   是因为这种刺激生活的吸引力吗?   怎么可能,光是收麻烦,就已经快受够了。   小草摇头轻叹。   “是为了那句话吗?”   她心底有个声音低语着。   “放心啦!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。”   就像是某种解禁的秘密咒语,撩起了自己的情丝。   打从那一刻起,那个男人的身影,就深深地烙进了心底。   这种感觉,就是爱吗?   那个只在小说里看过的名词,如今也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了吗?   小草不知道,在过往的生命中,她没有可以谈心的朋友。   雷因斯。蒂伦的规矩,女王的丈夫,是由选拔会诞生,最大的功用,便是生出下一代,也因此,父亲这个名词,对小草而言,意义极为空泛。   母亲的婚姻,并不是爱情的结果,她的身边,找不到任何能够倾听感情的人。   她不确定这份情思是好是坏,而基于某种不知名的直觉,小草有着深深的恐惧。   “喜欢…不喜欢…喜欢…不喜欢…喜欢…”   不自觉地,小草将花瓣一片片撕下,口中念念有词,模仿起女孩子所时兴的占卜动作。   半晌,蓦然惊觉,羞红了脸,把花洒了一地,快步跑开。   不需要刻意做什么,眼下,就保持现状吧!   就当棵随遇而安的小草,静静地,在一旁看着、笑着,陪伴着他吧。为了怕吵到旁人,小草轻声举步,想要回去。   便在此时,一个颇为苍老的声音,传入了她的耳朵。   “就这么说定了,你助我复国,我助你登上第一集团军司令之位。”   这一惊,非同小可,小草停下了脚步,屏住气息,小心翼翼地朝音源走去。   “可是……赤兄,这计画,真的能成么?”另一个浑浊的声音迟疑道。   “钱老弟,你大可放心,愚兄这些年来,自大陆各处所网罗的高手,可不是假的。我已经布置周全,明日午时,那小子路经绝龙岭,先中埋伏,我的人再一拥而上,那还不手到擒来。”   “话是不错,就只是……”   “以那小子的身分,若是失踪,必是震动天下,你不妨等到事情闹到不可抑止,再拿那小子去邀功,就可以轻轻松松顶替你姊夫的位置,不必再仰人鼻息了。”   “可是我总觉得这么做,太过危险。”   浑浊声音的主人,一副胆小的语调,似乎还是拿不定主意。   “钱老弟。”苍老的声音叹了口气,故作慷慨道:“成大事者,无所不为。这事若成,你手握兵马数十万,何等威风,终身荣华富贵,享用不尽,对你只有好处。你想想,咱们相识多年,难道老哥哥会害你不成。”   似乎是被“荣华富贵,终身享用不尽”所诱惑,那浑浊声音的主人,下了决定,“好吧!小弟的将来,就全看赤兄的了。”   “还望兄弟大功告成之后,不要忘了老哥哥。”   “怎么会,要是我坐上司令的位置,必定上奏陛下,兴兵为赤兄复国。”   “好,咱们举杯预祝成功。干。”   “干。”   在一旁偷听的小草,暗自叹了口气,“成大事,无所不为”,那不过是三流的马基维利主义,而屋里的两人,听起来,也不过是二流的策士,不能审慎筹谋不说,单只是遇事犹疑这一项,不管他们的图谋是什么,小草已敢断定他们失败的命运。   艾尔铁诺帝国的实战部队,分为五大集团军,一个集团军拥兵数十万,集团军司令直接听命于皇帝,可谓权重已极,是从军职者的毕生梦想。   集团军下编制,依人数多寡,再分为军、团、师,一军十万人,一团两万人,一师五千人,层层相递,其实力依兵种而定。   雷因斯。蒂伦王国,虽说无心于开疆辟土,但对于大陆诸国的动态,却是从未轻忽,在各地官员的调查上,有极完整的情报网,而这些庞大的报告,早已被小草熟记脑中。   “艾尔铁诺第一集团军司令,司徒星霜,算是一方良将,他说顶替姊夫的位置,嗯!说话的人,必是杭州军长钱继尧。早听说此人贪财好色,胆小如鼠,是个全靠裙带关系的庸碌之徒,今日一听,果然不错。”   凭着惊人的计算能力,虽只短短的几句谈话,小草已清晰的把握事态,甚至还算出了交谈者的身分。   “只是,另外一个又是何人?他口口声声说复国,莫非又是个亡国贵族?”   由于战祸频仍,遭到灭亡的小国,比比皆是,其后裔散于民间,难以计数,尽管小草聪明多智,却也无法算出对方身分,倒是这些落魄王孙,整日想要复国重登帝位,虽是大事不成,却从中衍生了无数文学作品,为平民百姓津津乐道。   刚才的对话中,那个苍老的声音,明显地是局面的主导者,听起来精明干练,倒是个要提防的角色。   只是……   小草不禁苦笑,会找上钱大胖子作为合作对象,那种人只怕也没什么值得提防了。   无意间撞破了一个大阴谋,小草只感到懊恼,这种官场里的权力斗争,没有丝毫人情可讲,一但被卷入,动辄便是杀身之祸,依自己现在的处境来说,实不适合节外生枝,自找麻烦,当下蹑手蹑脚,打算趁行迹败露之前,悄悄离开,就当作什么都没听到吧!   倘若事情能就此了结,倒也省事,可以免去不少麻烦,可惜,事与愿违,正当小草轻声举步时,一声暴喝,自走廊尽头处响起。   “臭小鬼,总算给本大爷找到了,你以为躲在窗户边,就天衣无缝了吗?还不快滚过来,让我打两拳。”   发现了小草的行踪,余怒未消的兰斯洛,口中连声咒骂,来势汹汹的跑过来。   “谁?”   “窗外有人偷听。”   “糟糕!又闯祸了。”   小草暗叫不妙,急忙奔向兰斯洛,拉着他直往前冲,没命奔跑,以免当场给杀人灭口。   果然不错,后方立刻响起剧烈的抄兵器声、破门声、脚步声,显然有大批人马自后追来,小草头也不敢回,加速逃命,转过两个弯,耳中隐隐传来一声急气败坏的吩咐——   “有奸细,给我格杀勿论。”   “为什么又被人追着砍?”   “他们控告你行为不检,拐带良家妇女,妨碍风化,另外再加控一条‘好色的猪’。”   “这是哪门子的鬼话!”   兰斯洛杀猪也似的大叫起来,“喝了半晚上的酒,除了亲亲摸摸,连半根毛都没碰到,哪里妨碍风化了。”   “你要是不信,可以停下脚步去问他们啊!”小草回嘴道。   “停下脚步!那会不会死的很难看?”   “不……会!顶多被砍个八九十刀,面目全非,就像是从刚绞肉磨里面出来一样。”   两人背后,百来个便装打扮的状汉,穷追不舍,看对方的架式,就知道他们不是要活捉,而是要彻底灭口,若是被追上,那可真正是乖乖不得了。   相识还没几天,要是问起什么是两个人最常做的事,小草与兰斯洛必定异口同声的回答:“拔腿逃命”。   此刻两人嘴上说话,脚底却是半点也不停,显示出这些天来良好的训练。   由后门冲出了朱门居,在几条小巷中穿梭来去,紧追在后的人,半个也没减少,在持续将近一刻钟之后,看似漫长的追逐战,终于到了落幕的时候。   “糟了,是死巷子。”   “你怎么跑进这种地方。”   “你还说,是你拉着我跑的。”   “谁教你一直讲话,让我分心。”   出现在他们眼前的,是一条狭长的死巷子,巷子的最末端,是一道厚重的铜门,只要打开,就有通到外面的路,可是,这道最后的希望,却被一把南京锁给封死,求救无门。   眼见敌人步步逼近,兰斯洛收起了嘻皮笑脸,把小草推到身后,随手拾了根木棍,一夫当关,站在巷口,道:“我在这里顶一阵,你想办法把门打开,逃命去吧!”   “你顶的住吗?他们这么多人…”小草焦急道。   “顶不住也要顶啊!我是老大,又学过功夫,怎么说都轮不到你去顶啊!”兰斯洛正色道。   正确说起来,兰斯洛可说是没什么武功,正面搏击,确实比一般的人要强,但怎也不可能同时面对这许多人,审视了敌我状况,小草判定,情势糟的无以复加。   “你会死的。”   局面是一面倒,小草急的都快哭出来了。   “放心吧!没追到紫钰小姐以前,我是不会死的。”   兰斯洛面上露出笑意,“倒是你啊!开了门就快点跑,不要留下来碍手碍脚的,害本大爷用不出绝世的武功。”   “大哥。”   两道泪痕无声地爬上脸庞,小草哭了起来。   “快滚吧!大男人一个,不要没事哭哭啼啼,婆婆妈妈的,会找不到姑娘要的。”   虽然是情况危急,兰斯洛仍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幽默感,在他的思想里,一个男子汉,平时怎样是一回事,倘若危险时不能挺身而出,要累别人去送死,那可是猪狗不如,所以,在情在理,他没有理由回避这一战。   “喂!混帐们,你们的对手是武功盖世的兰斯洛大爷,想要吃到明天早餐的人,赶快丢下刀子,回家睡觉去吧!”   面对敌人,兰斯洛决定先声夺人,开口宣战。   “巴老大,你看看,这小子以为自己是谁啊!”   “他失心疯了。”   “别管那么多,取下他的脑袋,向赤先生覆命。”   “小子,去见阎王爷吧!”   亮晃晃的刀刃砍来,兰斯洛这才想到“对了,忘了问他们,杀我的理由是什么?”,刀临面门,不及细想,提起木棍,便是一格。   “刷”的一声,半朽的木棍,不堪一击,刀刃断木而下,兰斯洛急忙把头一偏,避过要害,血光飞溅,给砍中肩头,一阵剧痛传来,兰斯洛忍痛反击,趁敌人还没有下一步动作之前,飞脚踢重对方小腹,把人给踢的飞了出去。   才解决一个,一柄长枪当胸刺来,兰斯洛侧身避过,却给枪尖划破了腹侧,奋力夹住枪柄,当敌人用力回夺,劲力稍分时,兰斯洛一拳结结实实地轰在他面上,清脆的骨碎声,登时响起,敌人鲜血如泉,仰天倒下。   足以被称为惨烈的战斗,持续进行着,兰斯洛的作战方法,极为骇人,每当受到攻击,他设法避开致命要害,以别处肌肉承担伤害,再趁对方旧力已老、新力未生之际,重招反击,造成了一击倒地的惊人战果。   兰斯洛未受过正统的武术训练,内功、招数均是一窍不通,满身矫健功夫,全是生活在山林之间,与猛兽搏斗上千次,所得到的经验。   而无数次死里逃生的狩猎,给兰斯洛莫大的启示。   “与其一味防守,不如全力反攻”、“攻击务求确实,与其轻轻摸敌人十下,不如全力给对方一击。”   在这种劣势,倘若兰斯洛只想保命逃生,拼命防守,只怕早已给敌人乱刀分尸,所以才以攻代守,第一时间反击,同时全力而发,务必做到一击必杀的地步,用以创出一线生机。   战场实战,与比武竞赛不同,生死只差在一瞬之间,一但错手,便再没有第二次机会翻本,兰斯洛清楚地把握到这些原则,是以能以一敌十,僵持多时,他的动作,虽然没有什么美感,甚至几近无赖,却具有高度的实战性,是以兰斯洛虽然武功不精,但在实战时所发挥的杀伤力,却远较一般武林好手为强,这不是普通的武馆锻练,所能修练出来的。   一旁观视的小草,暗暗惊心,她再次得到了肯定,兰斯洛的老师,绝对不是寻常人物,那种直接、确实致命的动作,不是以打倒对手为目的,而是百分之百达到了让对手再起不能的效果。   这是纯为实战所开发出的技巧。   由于决战的地点是窄巷,敌人攻来的方向只限于前方,省却了被四面围攻的危险,却也因此,敌人的阵容显得相当厚实,无法突破,亦被堵死出路,失去了趁乱突围的可能。   然而,不管兰斯洛怎么善战,人数的差距,是致命性的决定,兰斯洛打倒了二十个人,身上就多了二十道伤口,虽然不会致命,但长时间的失血,无疑造成了等量的伤害。   盏茶时分后,兰斯洛用折断的枪柄拄地,一滴一滴的鲜血,自身上各处滴落,在脚边形成了一个水滩,他大口喘气,胸腹之间,血迹殷然,全都是他自己流出来的,他的敌人,早在能流血之前,就给伤筋断骨,重伤倒地了。   兰斯洛身上,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地方,过多的失血,让他的视线开始模糊,被击倒的敌人,已经可以堆出一道肉墙了。   “还有谁敢过来?谁要当兰斯洛大爷下一个杀死的对手?”   尽管脚底已经发软,兰斯洛依旧坚持所谓高手风范,虚张声势。   围攻的一方,面面相觑,他们已经失去了近三十名同志了,虽然不见得致命,却在被击倒地后,再也没起来,这令他们感到某种超越认知的恐惧,对手的武功并不强,身上受的伤,也足以令一头猩猩颓然倒地了,可是他不但屹立不摇,自己这边却出现了难以想像的伤亡,这简直不可思议。   在他们心底,此刻正盘旋着一个问题,“他为什么不倒?他为什么不倒?为什么……”   “大哥……”   小草掩住脸,低泣出声,在诅咒自己无能的同时,亦为兰斯洛的气概所震惊,在她眼里,满身血迹斑斑的兰斯洛,无疑是斗神阿修罗的化身,他全身血污,威风凛凛,恍若由炼狱中爬出来,为了所守护的东西,一直奋战到最后一刻。   看着兰斯洛厚实、充满大丈夫气概的背影,小草知道,在自己有生之年,永远不会忘记这幕光景。   “这小子好强啊!”   “简直是怪物,流了那么多血,居然还能坚持在那里。”   “没用的东西。”为首的人怒斥道:“百来个人杀不了一个乡下小子,回去怎么面对赤先生。”   想起主子的严厉手段,叫人不寒而栗,众侍卫只得相争向前,把兰斯洛乱刀分尸,完成任务。   “长短兵器齐上,教他躲得了一,躲不了二。”   “扁嘴鸦、金枪张,你二人同时夹攻。”   “是!”   “是!”   扁嘴鸦、金枪张,是他们之中的好手,安全起见,由他二人联手,这次,该是万无一失了。   “去!看来人类真的是比老虎狮子厉害啊!”兰斯洛喘息道。   他此刻手酸足软,光是站着都很吃力,已经没有力量再战了。   “他妈的,就这么死的不明不白,真是冤枉,何况为保护这臭小子而死,更是不划算,说不得,只好拼命自己先溜走,待本大爷武功大成,再来为兄弟报仇便是了。”   左思右想,兰斯洛决定突围逃命,转头望向小草,暗道:“兄弟啊兄弟,不是做哥哥的对你不起,只是形势比人强,英雄难免落魄,你若真的讲义气,就保佑本大爷杀出重围,省得日后连替你报仇的人都没有。”   “大哥,你不要管我了,自己先逃吧!”   没发觉兰斯洛的念头,小草审观局势,发觉兰斯洛如果弃自己而逃,当有一线生机,决定舍己存人,劝告兰斯洛逃走。   “说什么鸟话。”兰斯洛骂道:“我答应过你,不会丢下你不管的,你当我是那种说了话不算的小人吗?”   本来打定的主意,被小草一说,兰斯洛反而放弃了这个念头,决定与兄弟生死与共。   “大哥。”看到兰斯洛如此重义,小草感动的不能自己,深深发誓,有生之年,必定不负这份恩情。   面对攻过来的敌人,兰斯洛脑筋转过无数念头,但是,一直到最后,他的脚还是没有离开巷口一步。   敌人的钢刀斩下。   有人说,当生物面临生死关头,会产生难以想像的大力量,使跛足之人狂奔百里;妇孺之辈力举千斤。   也有人说,当一个人弥留之际,回光返照,脑子会特别清明,可以想通许多平时难解的迷团。   这也就是说,当生命受到极度威胁,徘徊于生死之间的时候,基于求生的本能,生物会激发出平时积蓄于体内,终其一生未有发挥的潜力。   那么,兰斯洛呢?   这个自小便在生死关头,流连无数次的男人,当他的生命真正的面临死亡,又会有什么样的力量出现呢?   奇异的事就在瞬间发生。   本已气竭力枯的兰斯洛,顿觉一股炽热的气流,自腹部冉冉升起,迅速流遍全身,所经之处,暖洋洋地甚是舒服,全身悠悠自生一股新力,盖过了所有伤疲感觉。   热气窜流全身,除了止血镇痛外,兰斯洛的各项感官,视觉、听觉、嗅觉,甚至触觉,全都以倍数敏锐了起来,更有甚者,兰斯突然觉得,天地四方,一切的事物,全慢了下来。   所谓的“慢”,并不是时间上的动词,而是一种超越感官的知觉。   风的吹拂、左侧枯叶的飘落、三十丈外传来的猫叫,全被五感所捕捉,经过大脑分析传达后,兰斯洛可以清楚的洞察,周围事物变化的轨道。   比如说,敌人两脚踏地所溅起的水声,钢刀劈下所引起的大气流动,激烈喘息的心跳,长枪尖端发出的闪光,经由这些感觉,兰斯洛蓦地发觉,自己可以完全掌握对手的攻击路数,以及他们招式的下一招变化。   那是种很奇异的感觉,兰斯洛没有学过任何武功,也不是刻意计算对方的动向,但他就是知道,敌人一刀砍下,必定变招横拖,而另一把长枪,亦会在此时刺到腰间,先后夹攻。   他就是知道呵。   敌人的钢刀斩下。   兰斯洛两眼一张,左手的木棍笔直刺出,所取的时刻甚是刁钻,那恰好是对方钢刀举到最高点,正要劈下的当口,木棍刺到,那人连哼也没来得及,便给刺穿喉咙。   兰斯洛微一侧身,将右手的半截木棍,斜斜垂下,那使枪的汉子,一枪刺空,身体前倾,刚好把小腹送到木棍之前,给刺个洞穿。   只听他惨呼一声,倒地毙命,眼中满是惊异之色,压根就没想到,自己会如此死在一个名不经传的小鬼手中。   敌方众人一片哗然,那个原本已伤疲不堪,垂垂欲毙的乡下小子,突然之间,变得龙精虎猛,还宰掉两个同伴,怎不教他们下巴掉到小腹去,而他们又哪里知道,兰斯洛的体内,刚刚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。   适才厮杀多时,虽然被这年轻人的不死斗志所震慑,却还不觉得什么,反正他们占了绝对上风。   无论兰斯洛怎样支撑,到最后,也不过是头比较顽强的困兽而已。   现在就不同了,两个一流的好手,星驰电闪间,被一招杀掉,而且对方的手法,处处料敌机先,那两个人可以说是自己撞死在木棍上的,完全是高手架式。   不倒的斗志,加上高手的的能力,这根本就超出了他们的应付范围了。   看着兰斯洛眼中,越益凌厉的精芒,好似雄鹰盯住猎物般的眼神。   心理上的堤防,开始崩溃,也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,所有人开始向后退去。   “哪里走!”   兰斯洛一声暴喝,捡了把长刀,趁胜追击,敌方人数虽众,但被他气势一逼,竟是无人胆敢揽其锋,相争逃命。   兰斯洛几个箭步窜上,手中木棍挥舞,没两下,就打倒了五六个敌人。   “好啊!大哥,大哥加油,把他们全都宰光。”   一旁观看的小草,也想不通兰斯洛怎么突然变成一副高手模样,当下只是眉飞色舞,大声呼喊,就差没跳起舞来。   战斗时候的兰斯洛,大异寻常,平时的粗蛮不羁,升华成了霸气凛然,虽然身上血污处处,但却难以掩饰,那股顾盼生姿的大丈夫气概。   小草看得心醉神驰,一缕芳心,完全的深系,再也不能自拔了。   恍惚中,小草彷佛看到,兰斯洛身披黄金战甲,纵马奔驰于沙场,斩敌于马下的景象,她心底有个声音,比起这种小规模的争斗,争夺天下的战场,才是最适合这个男人的舞台。   当然,那时候的小草,还没有自觉到,这样的想法,并不是以一个倾慕者的角度来看,而是一个谋略家了。   “咽喉!”   “胸口!”   “小腹!”   “脑袋!”   兰斯洛,体内真气运转,直冲破好几处郁结的经脉,镇痛疗伤,真气越走越快,在各处大穴中旋绕,全身充满精力,不吐不快。   兰斯洛连声呼喝,指东打西,如同虎入羊群,长刀挥舞间,所经之处,敌人纷纷倒地。   料敌机先,加上准确攻击,两相配合之下,竟然没人能挡住一招半式,所有人都在发招之前,给刺中要害,被兰斯洛一刀毕命,真的达到了一击必杀的效果。   兰斯洛纵横全场,一扫刚才被砍成重伤的窝囊气,招式舞动间,以前老头子讲过的话,一一在心头流动。   “臭小子,回答我,世上最快的东西是什么?”   “这个嘛……后山悬崖上的那头大雕,它捕捉猎物的时候,一下子就从空中扑下,快得连看都看不轻,该是最快的东西了吧!”   “肤浅!”   “那……昨儿个,你跟我说的那个,叫什么闪电剑来着的高手,能在旁人眨眼的瞬间,射落空中十九只麻雀,这个够快了吧!”   “肤浅!”   “这也不是,那也不是,到底是什么?”   “世间万相,到头俱空。耳目之间所能传达的东西,往往尽是虚幻。猛鹫猎物、快剑斩雀,看似快速,却不过是感官上的层面,日升月落、星体运行,这些东西每天都在眼里,却没人察觉,这才是真正快的东西。”   “……”   “天地造化万物,而无显其形,真正的大起大落,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,超乎耳目之外,你想要成为一个绝顶高手,就得要超脱感官的知觉,用自己的心来感受,不要被肤浅的表面所惑。”   “知道了,知道了,算我怕你了,吃个晚饭也要发这么多酒疯,大不了今晚我洗碗,别再念了。”   那时候听过就忘的话,不知为何,此刻却清清楚楚地在心中流过,与自己的战斗相印证,竟是大有道理。   “不要用感觉,而是用心,死老鬼讲的东西,还真他妈的有点道理嘛!”   兰斯洛大笑出声,手上攻势更见凌厉,打得本已伤亡惨重的敌方,更是叫苦连天,他们已经折损七成同伴了,现在更连逃命的机会也被剥夺。   这时候的兰斯洛,脑里各式各样的武道至理,纷纷涌上,已经完全忘却自己仍在战斗,而是本能性的挥舞招数,以实战来领悟这些道理。   这些明悟,令他从此开启追求武道之门,朝上乘武术而迈进。   眼见加害的一方,成为了可悲的受害者,即将要被屠戮干净,异变忽生。   意气风发的兰斯洛,陡觉腹部爆起剧痛,真气不受控制,彷佛要把血液煮沸似的,疯狂翻涌,几欲爆体而出,各处要穴如万针齐刺,疼痛难当,跟着一股热劲,直冲上脑门,就此昏厥,人事不知。   本已四散逃命的侍卫们,忽见兰斯洛闷哼一声,口溢鲜血,仰天栽倒,手中长刀,竟给镕成了团废铁,都道他走火入魔,大喜之下,连忙回冲,要趁机了结这个恶魔般的仇敌。   小草亦是大吃一惊,没想到局面忽变,兰斯洛喷血倒地,情急无暇细想,飞奔向前,要把兰斯洛拖离险地。   一个大步抢上,抱起兰斯洛,背后火辣辣的剧痛传来,血流如注,却是她以身体做掩护,替兰斯洛挨了一刀。   小草掷出怀中匕首,正中偷袭者面门,只听他惨叫一声,登时毙命。   两人体格相差甚多,小草力气也不大,抱起兰斯洛可是难事,走没两步,眼前一黑,几欲晕去,却是背后失血的当然症状。   “开玩笑,这点血,算什么?”   想起适才兰斯洛为了保护自己,尽管满身伤创,始终没有退开半步,小草猛地割了左腕一刀,藉着痛楚,让自己清醒过来。   “现在轮到我了,就是死,要保护大哥。”   小草咬紧牙关,拼起全身力气,抱起兰斯洛逃跑。   “别让他跑了。”   “快追啊!”   “宰了他们两个,向赤先生覆命。”   四散的追兵,重新聚集,开始在后面追逐,他们已给兰斯洛杀得寒了胆,但是,横看竖看,小草那种瘦弱个子,也不像是会突然变成猛虎的人,不应该再发生这种情况了,再说,倘若没能达成任务,回去以后的下场,未必就比死好到哪去。   所以,尽管惧怕兰斯洛会突然苏醒,五十几个人仍然展开步伐,紧追不舍。   小草左钻右藏,绕了几个巷子,仍然甩不开追兵,急中生智,从一户人家的狗洞钻进去,想藉此拉开彼此的距离,多个逃逸的机会。   在千钧一发之际,将兰斯洛拖了进来,向屋子右方逃去,只听到围墙之外,人声吵杂,似乎没有追上来,小草吁了口气,抱起兰斯洛,消失在夜色之中。   “臭小鬼,以为这样就可以甩脱咱们吗?”围墙之外,侍卫们恨声道。   他们的身材高大,大半都钻不进这个小洞,再者,他们的自尊,也不允许这么做。   “你,带几个人绕道前面,叫屋主开门。”   “剩下的人,跟我爬墙。”   一堆人分配了工作,正要将之实现。   “不必麻烦了。”   银铃也似的声音,伴着阵阵轻咳,在巷口响起。   随着声音,一道窈窕倩影,半隐半现,出现在巷口。   来人雪肤樱唇,态拟天仙,娇艳之中,犹带三分憔悴病容,在月光下盈盈独立,巧笑倩兮,却不是紫钰是谁?   “得饶人处且饶人,给别人留机会,也是给自己留机会,诸位还是就此罢手吧!”   骤见紫钰,场中所有人,均是不可免的呆立当场,为那深刻的美感所震撼,半晌说不出话,直到听清后半句话,这才清醒过来,哈哈大笑。   “放了他们,开什么玩笑。”一名侍卫大笑道。   “给自己留机会,美人儿,你留了什么机会给爷儿们啊!”   “人家那么美,当然是留一张床罗!”   “怎么,你想上啊!”   “你急什么,这里五十个人,人人有机会。”   “哈……说的是,说的是,大家轮流上啊!”   污言秽语,越说越是不堪,说的人洋洋得意,全没想到祸从口出的后果。   紫钰紧蹙峨眉,轻咳起来,她微怒道:“诸位若是再不退去,妾身可就要得罪了。”   “喂!她发火了喔!”   “发火了,美人儿发火了啊!”   “气坏了身体,那可多划不来啊!”   “美人儿!别发火。”一名相貌猥亵的侍卫,涎着脸,边走边笑,“让你家哥哥来给你熄熄火。”   众侍卫闻言,更是狂笑不已。   紫钰轻叹一声,缓缓道:“冥顽不灵。”   纤纤左手猛地一翻,一道无可匹敌的刚劲,迅速暴升成为旋转飓风,狂飙转出,轰然巨响中,将五十余名侍卫,尽皆卷入,竟是正统龙族不传绝学,升龙气旋。   只听得旋风内惨呼连连,众侍卫如同遭到猛兽噬咬,身体给撕扯的四分五裂,死状惨不堪言。   收起旋劲,满空血肉洒了一地,尽是断肢残臂,紫钰视若无睹,只是依旧轻咳着。   望向小草离去的方向,紫钰喟然轻叹,“唉!这两个人,怎么尽是惹些大麻烦,让保护人难做啊!”   晚风寂寂,只余阵阵的咳嗽声,回响在小巷中。   “喂!好点了吗?”   “还好意思说哩!全身快痛死了。”   次日晌午时分,在间胡同门口,兰斯洛唠叨着。   昨晚侥幸逃过追杀,小草把人带回早先买下的栖身处,刚刚歇脚,兰斯洛便已转醒。   小草博学多识,区区拳脚刀伤,不过儿戏一般,经过诊断,兰斯洛的体内,不见任何异状,只剩皮肉上的创口,轻施妙手,一一弄妥后,疲累难支的两人,倒地大睡一觉,直至日正当空。   新陈代谢举世无双的兰斯洛,一觉醒来,身上伤口已愈合大半,立即把睡眼惺忪的小草一脚踢下床,相偕泡妞去也。   “你真是怪物,昨晚受了那么重的伤,才几个时辰,就完全复原了。”   在小草的估计,那些伤虽仅止于皮肉,但也不是三五天便能痊愈的,兰斯洛的恢复力,已经不是正常人体的速度了。   兰斯洛搔搔头发,亦是不解,“我也不知道,以前在山里,常常和猴子老虎,打得满身是伤,也是没两天就好了。”   小草心中已然有数,兰斯洛的快速复原,必是与他所修炼的功夫有关,可是,问起兰斯洛,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,只好把疑问按下,慢慢观察了。   边走着,小草将昨晚被追杀的原因,原原本本告诉兰斯洛。   “原来是这样啊。”兰斯洛道:“就别让我遇见那两个大混蛋,否则本大爷一定宰了他们。”   小草摇摇头,苦笑道:“哪有那么简单的事,单只是一个钱继尧,他官拜杭州军长,手握十万兵马,这杭州城根本是他的势力范围,我们两个平民百姓,拿什么跟他斗?照我的想法,最好离开这里,出城去避避锋头。”   兰斯洛有点怪异的看了小草一眼,晒道:“天大的笑话,你没看见昨晚本大爷天下无敌,把那些走狗打跑的雄风吗?敌人不来便罢,倘若敢来,管教他有去无回。”   “可是……”   兰斯洛拦住小草的话,道:“要成为英雄人物,就得主动去追寻磨练的机会,难得有人肯当练功靶子,本大爷我还求之不得哩!要来就让他们来,我是不会走的。”   看到兰斯洛表现出如此气概,小草觉得,自己也不好再说些什么了,在某个角度来说,与其躲躲藏藏的挨打,到不如主动争取机会磨练,来增强实力,兰斯洛这样的想法,代表他的人生观,也将会是他成功的主要因素。   只是,对方并非弱者,昨天事件骤起,他们措手不及,所以派出来的都是庸才,倘若钱继尧豁出一切,动员艾尔铁诺官方的力量,那所要面对的,就真正是一流高手了,再者,那名赤先生,看手下们对他的惧怕,只怕也非易与之辈,兰斯洛的那身武功,突如其来,若有若无,真的能接得下来吗?   无奈,眼前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。   步至落琼小筑,请仆役通报之后,两人被请入前厅。   兰斯洛上次来此,是夜晚摸黑进入,又是从后门翻进,所以没看清楚周围景物,此时受邀来访,才尽窥建筑全貌,不由得啧啧称奇。   只见亭台楼阁,小桥流水,布置精巧典雅,如茵绿草上,散布着不知名的野花,几个水池,喷出白练似的喷泉,散落的水珠,位置经过巧妙的设计,恰好留出一条,小白碎石砌成的迎宾道。   看起来典雅大方,深深显出主人不平凡的胸襟。   小草于建筑土木之学,涉猎颇多,见到如此布置,暗暗佩服,这庭园设计优美,典雅之中,另有一股尊贵之气,气派而不沦于奢华,设计之人,确非凡物。   “只是……这不似出自寻常女子之手啊!”   小草脸上,浮起了抹了然的微笑,身为“才女”,她感觉到这园子里,有种不寻常的气度,那不是整日绣花抹粉,吟诗咏词的文弱女子,所能拥有的。   一旁的兰斯洛,反应没有如此深刻,只是暗暗高兴,“幸好昨晚脸没被打到,不然怎么去见紫钰小姐。”   仆役招待两人至前厅,紫钰早已整装完毕,烹茶以待。   再见紫钰,小草仍是忍不住轻声赞叹,那种深度的美感,教自己望尘莫及,无怪兰斯洛一见之下,便情根深种,不能自己。   转头一看,兰斯洛早在踏进屋子的那一刻,便神魂颠倒,站在原地傻笑,小草又是气恼,又是伤心,狠狠的踩了兰斯洛一脚。   当兰斯洛惨叫出声时,微微欠身,向紫钰温然微笑。   紫钰报以一笑。   眼前的这两个人,确实教她打从心底夸赞起来,一位文质彬彬,俊逸非凡,如临风之玉树;一位霸气沛然,豪迈英爽,似雄踞之猛虎,都是人中英杰。   “紫钰小姐。”   “兰斯洛公子,欢迎大驾啊!”紫钰笑道。   昨夜兰斯洛血战长街,紫钰一直在暗处观看,当兰斯洛展开武功,大败群敌时,那种勃发的英雄气概,亦是令她暗自心折,不得不对这个只会在她面前流口水的小子,另眼相看。   “那个……突然叨扰,真是……真是……”   在紫钰的面前,兰斯洛几乎变成了只温驯的猫,满脸通红,半句话也说不出口,连忙扯了扯小草的袖子,把打开僵局的钥匙,寄托在义兄弟身上。   发现兰斯洛的窘状,紫钰哑然失笑,把目光移向小草,笑问道:“这位公子是……?”   小草暗暗悔恨,为何自己的爱情观,如此没有格调,居然喜欢上这种人,当下清了清喉咙,朗声道:“贱名小草,因为大哥前天向我夸耀,在小姐这里喝到毕生难忘的好茶,小草口贱,却也来讨一杯品尝。”   “对,对,对……呃!不对,紫钰小姐,他是乱说的,你别在意啊!”   难得有人讲话,小草一开口,兰斯洛赶忙点头称是,听到一半,发觉不对,前次作客,便是喝了那杯怪茶,给人不客气的踢出去,今时哪敢再碰,偏生这小子哪壶不开提哪壶,当下狠狠地瞪了小草一眼。   紫钰抿嘴轻笑道:“粗质劣品,哪入名家法眼,倒是让小公子见笑了。”   唤来婢侍,命她们送上清茶。   不久,婢侍珍而重之的送上了茶叶,紫钰将之放入陶壶,灌注沸水,再依传统手续,将洗壶的初茶倒弃,另泡第二壶,顷刻间,一股浓浓的草药味,弥漫室内,腥酸难闻,正是那日教兰斯洛吃了闭门羹的怪茶。   紫钰皓腕微举,正要将茶注入磁杯款客。   小草眉头一皱,疾道:“且慢!”   凑近看了看茶水的颜色,果是墨黑深绿,浑浊难当,她前次听兰斯洛口述,略知大概,故而甫坐定,便开口讨茶,此刻亲身观看,心中已有计较。   当下将茶壶放回原位,笑道:“不知紫钰小姐府上,可有木杯?”   兰斯洛愕然当场,暗想,喝茶便喝茶,哪那么多麻烦。开口拦阻道:“哪那么多麻烦,有茶你就喝吧!”   看着两种反应,紫钰先是不语,继而,嘴角绽放笑意,那是种遇到知音的笑容,拍掌唤来侍女,命令道:“至我房中,取蟠龙杯来。”   再向小草欠身施礼,喜道:“公子果是行家,紫钰候君多时了。”   小草起身还礼,正色道:“不敢,小草蒙兄长教诲,偶然识得珍品异物而已。”   一旁的兰斯洛,看得莫名其妙,只是听到小草夸奖自己,也跟着傻笑就是了。   一会儿,婢女将一组蟠龙形状的茶具带来,紫钰将绿茶分注杯中,只见原本污浊的浑水,豁然开朗,成了清澈的金黄色,清新怡人,好似熔沸的金块,化为液体。   被凝封住的热气,水珠化为一缕轻烟,缓缓升起,奇的是,升起的白烟,状若升天之龙,盘旋缭绕,蔚为奇观。   茶香随烟而散布,一室皆香。   清茶入喉,先是口中一片清凉,跟着觉得有股暖流,自喉间传下,直入五脏六腑,化为天泉甘流,整个身体暖烘烘地,如置身冬晴之中,甚是舒泰。   小草细细品茗,让茶的清芬,在喉间酝酿,良久,才吐气扬声,婉惜道:“冬雪初晴,果然不愧为金龙苔之名。”   一旁的兰斯洛,只觉得茶的味道不错,与这几天餐馆里的粗茶,果是大不相同,但要说是真有多好,又说不上来,眼见小草、紫钰相互推崇,心底大感古怪,想问个究竟,又怕出丑,只好尴尬的闷不作声。   察觉了兄长的糗样,小草开始解围,朗声道:“紫钰小姐,可知这‘冬雪初晴’的来历?”   紫钰是何等人物,小草这般做作,她又岂会不知,当下并不点破,只是笑道:“妾身只是一知半解,到要请教公子。”   藉此,也看看小草是否有真才实学。   小草井然有序地叙述着:“冬雪初晴,产于大陆极西之地,确实产地不详,传闻中,此物生长于太古深山、人烟罕至之深涧,吸山林锺灵毓秀之气而成形,据闻其生长之时,难得见阳光,极难寻觅,仅有每百年一次的初晴之日,方可采收,是天地间难得的神物,长年饮用,可强筋骨、愈百病,因其难得,故与炎之大陆的‘天冥冰清’,并称龙苔,有别者,一为金鳞,一是苍鳞。”   拿起木杯,仔细在手上婆娑,小草缓缓道:“金鳞岂是池中物,一遇风云转化龙。要饮用冬雪初晴,非得有长年吸风饮露,同样生长于山林的良木,才能引出风味,常人不知,往往弃之敝屣。这金龙苔实属神物,若不遇慧眼之人,宁可孤芳自守,也不肯失之流俗,其之风骨,真是教人好生景仰。”   一面说,紫钰一面欣然称赞,“说的好,公子这番话,由物见人,大有见地,闻君一席话,妾身茅塞顿开,却不知公子仙乡何处?能有如此如此见闻,想必定是名家子弟?”   小草肃然道:“落魄王孙,君莫问!区区贱谈,何足言志,倒是让小姐见笑了。”   紫钰温然道:“不敢。”   心中却道:“这人好大的名头,听这番谈吐,果然不同凡响,但还是所知有限,未能尽窥全貌,唔!再探探口风。”   不过,倘若紫钰知道,小草心底正在盘算的东西,只怕便笑不出来了。   “雷因斯。蒂伦秘闻,冬雪初晴,天下非龙翔山不产,是祭祀龙神的贡品,艾尔铁诺皇帝屡次索取,也不过仅得数两,这女子如何得来?看她举止气度,绝非寻常女儿家,莫非竟是龙族中人?不成,姑且再试她一试。”   两人各有满腹心思,表面上却是继续畅谈,紫钰向两人解释,因为祖上的渊源,当年来拜访落琼小筑的人,络绎不绝,所以便藉此过滤俗人打扰,寻求知己。   一头雾水的兰斯洛,只有点头的份了。   话题既开,两个女子互相畅谈了起来,若是兰斯洛的反应够敏锐,当可发现,对话中你来我往,颇有剑拔弩张的紧张气势,简直是藉此,在所学见识上一较高低。从大陆上各种杂史轶闻,到天文地理的专门知识,无所不谈,不时还故意改用,只流传于某些地方的特殊语言,堪称激烈的辩论会,持续进行着。   大体上来说,总是紫钰主攻,她旁徵博引,长篇大论的提出论证,却总被小草轻描淡写的几句话,给打了回票,这并不是说紫钰的立论有所偏差,只是小草深谙辩谈之道,全力反攻一点,反而让紫钰的话,听起来处处漏洞。   在一旁的兰斯洛,半句话也插不上嘴,完全被忽略了他的存在,看着面前的两个人,你一言,我一语,说个不停,心中只觉奇怪:“人家都说女人多话,果然不错,不但紫钰小姐是这样,连我那娘娘腔的小弟,居然也是废话连篇。”   就在两个女人不知不觉,一个男人度日如年的情形下,时间飞快的流逝,转眼间,已是月挂半空,群星闪烁的亥时了,婢女们提醒紫钰,该是休息的时间了。   “能与小公子一谈,妾身荣幸万分。公子既然也是初来杭州,紫钰理当一尽地主之谊,不妨打从明日起,由妾身陪同公子,游遍这西湖风光,不知公子意下如何?”   紫钰语笑嫣然,她素来自负文武双全,却难得碰上好对手,今日在文才上,遇到这个好对手,岂肯干休。   反正要负责这两人的安全,索性找个接近的理由,一举两得。   小草正想推辞,猛觉背后两道冷电似的目光,笔直射来,连忙点头答应。   “那么,就这样说定了,明日一早,妾身在落琼小筑,恭候大驾。”   紫钰以极优美的动作,站起身来,在婢女们的簇拥下,走近内房去了。   兰斯洛、小草告辞离去,走出了大门,没走几步,小草便给逼至墙边,被掐住脖子,兰斯洛满脸怒容,喝问道:“臭小子,你说要帮你兄弟泡妞,却又泡了你兄弟的妞,我是不是你的兄弟啊?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你的兄弟?”   小草挣扎喘气道:“没……没有啊!”   兰斯洛越说越气,“还说没有,你们两个在那边,越讲越亲热,把本大爷甩在一边,是不是想让本大爷加入绿帽俱乐部?早知道昨晚就丢下你不管,让你这大淫贼给乱刀分尸。”   小草连忙安抚:“大哥,你在说些什么啊!我可是拼了命的在帮你说好话喔!不管是讲了什么,我都有再加上一句,是大哥教我的。到最后,紫钰小姐对你,可是赞赏有加呢!”   而兰斯洛果然不愧是头脑简单的单细胞生物,听了这句话,就开始傻笑,“真的啊!她真的夸我好啊!”   小草打铁趁热,再灌迷汤,“是啊!紫钰小姐还说,大哥挺拔威武,是了不起的男子汉、大丈夫。”   迷汤一灌,立即见效,兰斯洛便在街上手舞足蹈起来,看得小草除了火光四冒之外,也暗暗悲叹,“两句话就搞定,真没挑战性。”   “咦…不对。”   兰斯洛的脸,忽然又变回将发飙的样子,急遽的转变,让小草有点难以招架。   “你说她有夸奖我,怎么我从头到尾,都没听到半句啊!”   “这……这个嘛!”   小草集中生智,忙道:“人家是女孩子,脸皮薄嘛!怎么好意思给你听到呢?她是用鲁尔克语跟我说的,你没发觉她边说,边对你笑吗?”   兰斯洛想了想,好像确实是这样,开心的哈哈大笑。   看他这么兴奋,小草又是难过,又是气愤,暗道:“死大哥,人家只不过对你笑一下,你就开心成这样,我为你作了那么多,你连谢也不谢半句……”   或许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吧!小草的念头才刚起——   “小草啊!”   “干嘛啦?”   兰斯洛收起了嬉笑的表情,反而有点见腆的样子,这是只有在看到紫钰时,才会有的神情。   “紫钰小姐又不在这,你干嘛那种脸?”   “我是个很不会说谢谢的人。”   “咦?”   兰斯洛侧着头想了想,低声道:“仔细想想,这几天以来,不管是拿赎款,还是做什么的,都是你的功劳,我只顾着吃喝玩乐,连谢谢也没有说,真是……真是……”   “哪的话?”   小草笑了起来,眼中依稀有泪,“我只是出出点子而已,真正把事情做完的,可是大哥你唷!你好好加油吧,我会继续陪你走下去的。”   两人相对一笑,勾肩搭背地,踏上回家之路。   在这一天之中,两人之间的情谊,有了决定性的进展。   日后,当莉雅公主以二十余岁的年华,英年早逝,兰斯洛王在爱妻棺旁伫立良久,回思前尘往事,而提笔写下,“如妻如妾,如兄如弟”,这四字挽联,言短意骇,内中真意,只有当事人方心领神会。   “喂!小草啊!你觉得,我的妞怎么样啊!”   “这个吗?”   小草笑道:“人很漂亮,也很聪明,心地也不错,就是……就是……”   “就是什么?”   “就是她身边的那个男的,逊了点。”   “浑球,你大哥的玩笑,你也敢开。”   兰斯洛笑骂道,伸手到小草腋下,去搔她的痒,笑得小草前翻后仰,连连讨饶。   “看你还敢不赶再拿我开玩笑。”   “是,是,是,她身边的那个男的,也很完美,英伟挺拔,紫钰小姐简直完美无缺,就可惜啊……”   “还有可惜……”   兰斯洛的声音陡然提高八度,右手示威性地晃来晃去。   “没有,没有了。”   紧靠在兰斯洛的臂弯里,小草享受着短暂的幸福,把后半句话藏在心底,“就可惜啊!   有着从窗口偷窥别人的坏习惯。“   紫钰斜倚在阳台上,看两个人打打闹闹,不禁浅笑,“‘骄纵蛮横,视旁人若无物’,她,不像啊!”   清朗的月光,照在小草与兰斯洛的身上,看上去,他们都是一脸幸福的样子。   随着六月二十三日的到来,许多人或出于自愿,或是被迫,都将要面临更新的未来,这以后的祸福荣辱,完全掌握于他们的努力了。   好书尽在www.cmfu.com   银河篇 第四章 为谁独自倚楼台   (起3E点3E中3E文3E网更新时间:2003-4-21 15:11:00  本章字数:46162)     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艾尔铁诺王国 杭州   “这里是哪里?我为什么会在这里?”   辨认不出方向,四周尽是一片的烟雾弥漫,流动着的空气,是那么的冰冷,她拼命的找寻出路,却总是离不开这片迷雾。   烟雾中,渐渐出现了一幕景象,有个生着重病的小女孩,躺在床上,哭着找妈妈。   “妈妈,我要妈妈,妈妈为什么不来?”   小女孩通红着脸,口里吐着热气,发着高烧,神智模糊。   在一旁服侍的十几个宫女,忙着递毛巾、铺冰枕,有的忙着煮草药,七手八脚忙的不可开交,焦急之心,溢于表情,只是,一直到最后,女孩的母亲,都没有出现。   “妈妈,妈妈为什么没有来?”   “殿下,请您再等一下吧!”伫立在床头的女长官,低声安慰着女孩,“东南水患,陛下去救助灾民,等事情告一段落,就会回来,您再忍一下吧!”   口中虽然这么说,心里却很悲哀的知道,女王纵使回来,也是十天半个月以后了。   虽然女王陛下的慈蔼、博爱,闻名于大陆,拥有“人类的母亲”这样荣耀的称号,身为她的亲生女儿,却连重病的时候,都见不着母亲的面,这样的命运,是不是太严苛了呢?   “妈妈……不会回来了。”   虽然年纪幼小,小女孩却很讽刺地,掌握住事实,“妈妈是大家的妈妈,是所有人的妈,不是雅雅的妈妈,妈妈不要雅雅了,雅雅是没人要的小孩……”   “殿下,殿下您醒一醒啊!”   “太医,快传太医,殿下昏过去了。”   “对了,都快忘了,那是我五岁时候,生病的那一次。”   景象消失,跟着又出现了另一幅画面。   一个女孩,穿着华丽而不失典雅的礼服,在众人的庆贺中,欢度生日,各式各样,争奇斗艳的珍贵礼品,摆满了一地,但在其中,却没有她最想要的东西。   “殿下!”   一名宫女自厅口出现,喘息道:“陛下她……她……”   “又来不了了吗?这次又是什么理由?”   女孩神色漠然,完全没有将激动的心情,表达于面上。   “天出流星,陛下为了替国民祈福,将连续在北塔上斋戒三日。”   宫女小心地交代了状况,每个人都知道,为了这次的宴会,小公主自半年以前,便在各方面力求表现,换得女王承诺出席的约定,想不到……   半晌,由宫内省派来的使者,带来了女王预先准备好的生日礼物。   “又是这种东西吗?”女孩冷冷道。   摆在她面前的,是一只草编的蚱蜢,与一丛向日葵。和一地的珍奇礼物比较下,简直寒酸的可笑。   “去年是野蔷薇,前年是艾草,大前年是谷中百合…木瓜花、玫瑰叶片,哼!宫内省还真是省嘛!”   “陛下吩咐,宫内一切典章,当为全民表率,忌铺张浪费,所以……所以…”   司礼的官员,汗流浃背,早晓得这位刁蛮公主不好惹,自己偏生在这个节骨眼,被派来送礼,现在只希望老天保佑,让自己全身而退。   一旁的宫女,面面相觑,在她们的眼中,女王陛下慈爱祥和,是个好似女神般的长者,无论是尊贵的神官,亦或是后宫的老园丁,她都一视同仁地笑容以待,只是,公主的见解,似乎有些不同。   女孩二话不说,在一片惊异、哗然的声浪中,把御赐的生日礼物,随手掷出窗外。   “陛下要打要杀,让她自己来,我在此悉听尊便。”女孩沉声道。   她的生气,不是因为礼物的价值,而是送礼人的心意,是那么默不关心,那么伤人,假如说,这样挑衅的举动,能够让母亲稍稍对自己注意一点,不管受什么惩罚,都是值得的。   反正,母亲是不会来的,她的眼里,只有大众的幸福,不管身为她亲生女儿的自己,变好亦或是变坏,她都不会关心的,不是吗?   “是十一岁那年的生日啊!”   画面更异,在漆黑的夜色中,一名宫女在墙边焦急地徘徊。   墙的那一边,忽然发出了声响,一个少女,以极不雅的姿势,翻过墙来。   “殿下,您可回来了?宫里找你快找的疯了。”   “不要多说废话,过来扶我一把。”   “殿下!”   “霹啪”一声,十数盏风灯乍亮,把整个院子照的灯火通明,一个年老的管家型人物,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,是宫廷的总管,巴利斯。   “身为王家唯一的继承人,希望您自重。”老管家沉声道。   “自重?!”少女笑了起来,“所谓的自重,是像我母亲那个样子,拿些不知所谓的事,当成人生的唯一目标吗?”   “陛下她立志为人类的幸福而舍身,这也是历任女王代代相传的使命,希望殿下能体会这种高洁的心志之后,再下断语。”   老管家缓道,他侍奉女王百余年,对主子敬佩之深,决不允许任何人侮辱。   “简单说起来,就是要我嘴巴放干净点了。”少女讽刺道。   “很抱歉,要我当圣女,这事我作不来,也不想作,假如你们看不下去的话,要革职还是废除继承权,都随你们的便,反正,我从一开始就不稀罕这个位置。”   “殿下,你……”   画面再变,一个少女,身着单薄绢衣,在翡翠砌成的水池里,进行着净身的仪式。   无表情的脸上,一片冰凉,却有两道残余的泪痕,她忘不了两天前,当她飞奔冲进宫里,握住母亲那逐渐失去温度的手,母亲以微弱的声音,交代了最后的遗言-- “去做你应该做的事。”   哼!   一直到了最后,在那个女人的心里,自己还是半点地位也没有,不管这些年来,自己得了多少的荣耀,做了多少的错事,母亲完全置之不理,就连临终的遗言,都没有半丝亲匿,只是冷冰冰地叫自己,尽一个身为下任女王,所应尽的本分。   在两刻钟之后,继位的仪式将要展开,在那之前,登基的女王,要沐浴净身,以此地独特的灵气,打开其一族特有的血脉。   没多久,少女惊慌地张开眼睛,看着自己的手掌,脸上满是不敢置信的神色。   “怎么会?居然用不出来……这怎么会?”少女惊声道。   其王室一族的女性,自太古时代,便由诸神处,被赋予了特殊的能力。   除了年至十九岁,经仪式所开启的个人特殊能力外,每一代女王,均有修补破损肉体,治愈重伤绝症的圣力,那种力量,就连穷其一生苦修回复咒文的神官,都望尘莫及。   这种力量的使用,是折损施术人的生命力作为能源,这使得历任女王,因此享有“人类的母亲”之美名,也使得王位自此传女不传子,然而,该族女王,往往皆是短命之人,事实上,上代女王,便是因为过度使用圣力,生命力透支,英年早逝。   而此刻,即将成为女王的她,赫然发觉,无论自己怎么试,圣力就是使出不来,彷佛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。   “怎么会这样?”   素来冷清自若的她,极难得地感到惊恐,登基典礼举行在即,而自己却失去了用以证明王室血统的能力,这该怎么办才好?   “殿下,请您快一点,巴利斯大人已经在催了。”   门外传来了侍女的急促敲门声。   她惊慌起来,脑里唯一想到的念头是……   “要逃,我要逃。”   所有的景象,蓦地消失,还原成白茫茫的一片。   “对了,就是因为这样,所以我逃了。”   回想起不愉快的记忆,她黯然低语。   “卑鄙的女人。”   “谁?”   她张首四望,看不到半丝人影,而声音却自四面八方,不断传来。   “你逃了,背弃所有国民的期望。”   “那是因为……”   “你是个无法赎罪的罪人。”   “不是……”   “就是因为这样,所以你妈妈才丢弃你。”   “不是这样……”   “你妈妈要别人不要你,所以丢弃你。”   “住口!不是这样的,不是这样子的……”   空荡的四周,少女悲恸地哭喊,而指责的声音,越来越大。   “罪人!”   “没人要的小孩!”   “你妈妈不要你了。”   “没有人会要你的,你去死吧!”   耳畔的声音,萦绕不断,少女觉得脚底变成了个无底的沼泽,自己正深深陷入胸口越来越闷,整个人不住下沉,眼前渐渐变黑,眼见即将没顶,一道温暖的光芒,划破了黑暗的阴霾。   “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。”   一个宽肩浓眉的少年,伸出了手掌,他脸上的笑容,此刻看来,就像冬天的阳光一般和煦灿烂。   “把手给我,我拉你出去。”   “大哥。”   少女喜道,急忙伸出手,配合对方的救助。   “好!起来吧!”   少年使劲一拉,将另一个紫衫少女拉至身畔,那名紫杉少女轻咳连连,美艳地不似世间人物。   两人凝望片刻,有说有笑,亲匿地一起离去,完全不理会那个还在泥中的人。   “大哥!大哥!还有我啊!你说过不会丢下我的……”   求救的呼喊,逐渐微弱,少女被淹没于沼泽里了。   她只感到,胸口好闷好闷,根本呼吸不过来,窒息的火热感,猛烈地烧灼着全身各处。在意识模糊前,她听到这样的对话。   “是什么人再喊救命?”   “管她是谁,别妨碍本大爷泡妞。”   “大哥……大哥……”   最后一丝光线被遮断,少女给埋在无边无际地黑暗里。   “啊……”   小草惊呼一声,自恶梦中惊醒,全身冷汗涔涔,回忆梦中情景,兀自胆颤心惊。   “呼!原来是梦啊!”小草低声喘息道。   不知是不是因为恶梦的影响,胸口气闷不顺,小草低头抚胸,想顺顺气。   “什么东西……啊!色狼啊……”   只见兰斯洛不知何时,摸上了小草的床,正枕在佳人酥胸前,一脸幸福地呼呼大睡。   一声惨叫,响彻云霄,跟着便是重物坠地声,完全出自本能反应,小草一脚把兰斯洛给踹了下床。   由于出身山野,加上个人习性,兰斯洛的睡性,非常的好,无论是什么样的环境,都能安然大睡,当然,说的不客气一点,就是他与猪猡没什么分别。   尽管是给人一脚踢下床,兰斯洛仍未有转醒,而是很舒适地躺在地上,继续流着口水,鼾声大作,盖在身上的被褥,无声飘落,展露出无限阳刚美的男性躯体。   乍见此景,小草一张俏脸,直红到耳根,本能性地转过头去,不敢多看,一会儿,小草起身下床,半跪坐在兰斯洛的身旁,轻轻地为心上人披上被子。   “死大哥,什么坏习惯,裸睡又梦游,害我做那种怪梦。”小草红着脸,轻声埋怨道。   看着兰斯洛刚毅的脸庞,宛如雕刻而成的曲线,小草心神汤漾,小心地侧身躺下,依偎在兰斯洛身旁。   “就是因为这样,所以我逃开了。”   小草低声道,虽然晓得兰斯洛听不见,却很自然地说出口。   “并不只是因为我用不出圣力,而是因为,长久以来对生活方式的存疑。”   打从懂事开始,小草便对雷因斯·蒂伦的体制感到质疑,自第十一代起,每一任女王,在众所期望的目光下,几乎都是舍己存人,耗竭圣力而过世的。   可是,这种非得要牺牲自己的幸福,才能达到的境界,算的上是正道吗?